第(2/3)页 在这大山里生活的人,对那片神秘而又危险的深山老林,从骨子里就透着一股敬畏。 哪怕是村里那些调皮捣蛋,最爱上山掏鸟蛋的皮孩子,也绝不会贸然往深山里走。 最多就是在靠着村子的山头上跑一跑,再往深处,他们是绝对不敢去的。 这种敬畏,是祖祖辈辈传下来,深深烙印在他们骨子里的生存本能。 要是一群人结伴而行,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就算在山里遇到狼群,狼群一般也不敢轻易围攻五个以上的人。 山中的野兽虽然凶猛,但也懂得权衡利弊,它们可不傻,相反还相当的聪明。 况且大家进山,都会带上顺手的家伙,在安全方面也多了些保障。 听到林阳的提议,众人忍不住聚在一起,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 他们都亲眼瞧见林阳打猎吃肉的场景,心里难免有些跃跃欲试。 让他们亲自进山走一趟,切身体会一下打猎的危险和难度,以后背后也就不会再说些不咸不淡的风凉话了。 毕竟,一种米养百样人,人心难测。 哪怕林阳之前给全村人都分过骨头汤,可拿了他好处的人,也未必就会念他的好,说不定背地里还会说三道四。 更有甚者,甚至可能一边吃着他的骨头汤,一边就凑在一起说他的坏话。 林阳对这些倒也看得开。 他向来不怎么在意别人在背后说什么,只要不是当面挑衅,他才懒得去理会。 毕竟人性如此,他也管不了那么许多。 此时,太阳高悬,时间还早,林阳盘算着叫上王憨子,一同去山里碰碰运气。 另一边,孙晓蓉灰溜溜地回到家,头低得都快贴到地上了,身子还忍不住微微颤抖着。 孙富贵瞧见闺女回来,原本黯淡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那眼神就像饿狼瞧见了猎物,在孙晓蓉身上来回扫视。 可看了半天,也没瞧见她拿回什么东西,孙富贵的眉头立刻拧成了一个疙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