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三元厂区的规模,沿着高速铁路线,覆盖两侧2~4公里,听起来有些离谱。 但三元农业是集体所有制中的混合所有制。 它区别于官企、私企、合资、外资等等,主要由携带生产资料的农户、拥有技术的技术员、出资的股东、拥有管理能力的管理者构成。 可能会有人说,这不就是私企吗? 不,这里面涉及村集体。 虽然东方的土地国有化,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则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农户以生产资料的形式,把土地并入三元农业厂区,农户成为正式工,且这类农户在三元农业中的占比,达到50%以上,三元农业就成了集体所有制。 在集体所有制中,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出资后股权不能转让,整体规模十分庞大,共同生产,自负盈亏,按劳分配,年终分红。 换句话说,三元农业是职工们赖以生存,延续生活的地方。 虽然三元农业依旧挂着公司的名字,也有法人代表,但严格来说,它已经不是公司。 是本地生产者,形成的小型社会。 只是企业构成还涉及外来股东、外来技术员、外来管理者,因此三元农业又叫混合所有制。 也因此,高速铁路两侧2~4公里的土地,是村民们拿着国家给予的土地承包权,充入集体的生产资料。 这些村民,以归属地为单位,基于三元药店形成一个个小集体。 比如乡镇企业化的产物,韩垓生产队、佛陀庙生产队、旧县乡生产队。 比如独立出乡镇的产物,南河夏邑太平镇合作社、高速铁路沿途站点形成的合作社。 而这些小集体,以地市为单位,沿着高速铁路线,又形成一个‘大集体’,也就有了‘三元厂区’。 所以你不能说三元农业持有多少土地,拥有多少职工,招募了多少安保。 应该说有多少个‘集体’,参与进来。 别看这两段话的意思差不多,实则本质上天差地别。 企业持有土地,叫土地承包,不管村民收益,叫私有经济。 小集体加入进来,村民参与生产,享受收益,叫集体经济。 如此,三元厂区的规模,沿着高速铁路线,覆盖两侧2~4公里,是合法合规,且合理的存在。 上级对此暂时还算满意,因为可以解决三农问题。 当然,三元农业如此庞大,但依旧不是官企,更不是全民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东方全部人民所有,目前早就没有这种企业,否则整个东方的人们,都可以拿到分红。 官企是地方出资,叫地方官企;京城出资,叫央企。 无论官企,还是央企,管理者都是‘官’,属于领导,有级别。 所以这俩经常自诩全民所有制,实际不是。 毕竟无论两桶油,还是三通信,都没给余阳发过钱,反而还被出卖过。 而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加深,大部分官企重组为股份制公司,连‘自诩全民所有制’都不喊了,变成了盈利为主的企业。 所以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系中,大部分官企的重要性,反而不如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 因为集体是全民,是社会主义的象征,一旦没有集体,就会变成资本社会。 也因此官企和央企的管理者,从字面上讲,不再是‘官’,也不再有级别。 可能会有人说,我怎么没见过集体所有制企业? 瞧瞧覆盖面最广的信用社,再看看东方最大的连锁商店-供销社,它俩都是集体所有制。 当然,改革后,要为外资让路,这种几乎垄断东方某一个领域的存在,肯定要‘削一削’。 剩下的则是一些不怎么出名的企业。 比如海尔、小鸭、澳柯玛、浪潮、长城、方正、 帅康、青港啤酒(后来改成官企)、 哈啤(后来被外英格兰百威收购)、 张裕集团(后来改为合资)、 三鹿(后来破产,被现实中的三元集团收购)、 伊利(后来改为官企,再后来改为混合所有制) 完达山(后来改为官企) 京城三元食品…… 由此可见,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小。 因为规模小的话,活不下去。 或者说,集体所有制由集体出资,它与地方企业有很大不同,甚至因为‘自产自销,自建自用’,很难诞生税费和GDP,被当地排斥。 这个时候,当地希望集体所有制,改为‘地方官企’,为地方创收。 为此,上级制定了一系列律法,用于保障集体利益。 比如91年推出的88号令,明文规定集体的所有资料,由集体处理,外界无权干预。 并且可以在东方律法之内,自主制定律法、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后来因为权利过大,06年削了,12年又削了) 以及推出‘无限责任制’,由主管部门承担一切责任。 就像眼前的小镇。 虽然它没有企业化,但新形成的集体,已经携带生产资料,独立出小镇,隶属于所在地市的资阳三元农业。 资阳三元农业的主管部门,是资阳大院。 小镇执法者进入厂内,等于离开辖区,进入更高级别的‘异地’,他们需要拿到ZY市警出具的文件和手续,否则不具备执法权。 犹如小镇执法者进入铁路系统抓人,他们能抓吗?不能抓,他们必须联系铁路警察系统,获得执法权。 又犹如东山警察跑到魔都,他们有执法权吗?没有,他们必须配合魔都警察,才可以抓。 或者案件进入诉讼环节,按照诉讼法,跟主管单位打过招呼,才可以抓。 否则只会被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