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老朱虽然铁腕反腐,但实际上,由于权力的制约不够,效果并没有那么理想。 郭恒案的爆发,便是明证。 官员们如果真的清廉,也不会爆发那样的大案。 哪怕老朱杀得血流成河,也阻止不了官员蠢蠢欲动的心。 究其根源,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官员行使权力缺少前置的约束,而只有事后的惩罚。 就好像放了一堆黄金在那里,却不派人严加看守。 而是时不时的派人过来检查一下,看看黄金是不是少了,是不是被人偷走了。 然后去追查是谁偷了黄金,查到了就杀头。 反之,如果没有查到,那自然只能不了了之。 这样做的结果是黄金不断被偷,盗贼也不断被杀头。 可前一批盗贼光杀掉,马上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盗贼。 根本杀不完。 官员的权利不受约束的行使,就必然造成这样的后果。 靠杀戮,靠事后惩罚,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远远不够。 真正有用的,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便将其权力限制起来。 比如说,让户部管朝廷的收支,又管国库,这就是给户部监守自盗机会。 唯有将其分开,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正如后世的公司都知道,会计和出纳,不能是同一个人。 否则,不管怎么监管都会形同虚设。 朱允熥决心扭转这一状况,成立大明税务司,将征收商税的权力从地方收到中央,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措施。 在此之前,商税的弊端主要有两条。 其一是重复征税。 因为征收商税,是由地方官府来收的。 一名商人,从金陵城运一批货物去北平,他可能每经过一个地方,就需要交一次税。 表面上看,三十税一的税率很低,但如果要收三十次呢? 那税率就高得离谱了。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如今的大明,屡见不鲜。 即令商人拿着官府刊发的交过税的凭证,另一个地方的官府也不认。 重复交税在此时的大明是非常普遍的,商人们甚至都习以为常了。 其次是很多权贵的家奴们,帮权贵家经商,他们根本不交税。 各地官府都闭着眼睛,只当没看见。 大明税务司的成立,正是为了解决这两点,不征税和重复征税的问题。 从权贵豪绅手里收税,从地方官府手中夺过征税权。 这与大明银行,大明日报不一样。 后两者占据的是原来的空白地带,基本不损害任何既得利益者。 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自然也容易实行。 可大明税务司不同。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税务司一边“抢钱”,一边“夺权”! 可想而知,其必将面对腥风血雨。 当然,对于这一点,刚刚获得主管税务司之权的朱高炽是浑然无觉的。 熊孩子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没事都能上房揭瓦,何况如今大权在手。 至于锦衣卫,他们本来就是做脏活的,自然也不会在意。 当然,朱允熥只是暂时借用锦衣卫来立威。 未来的税务司,还是要筹建自己的人马。 朱高煦和蒋瓛可以帮着抓人,杀人立威,但更多具体细致的业务工作,却需要其他有能力的官员去做。 第二日,大明日报上刊登了朝廷决定成立大明税务司,将征收商税之权从地方官府收归税务司的决定。 当然,大明朝太大了,税务司的分部和相应机构,还没有铺设到整个大明。 目前所管的范围,仍只有金陵城及其郊区。 后面才会慢慢扩张到整个大明。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