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五年前,就在派出所隔壁的宏发小区,发生了一起纵火案。 幸好没有死人,遭殃的除了一屋子家具就是十万元现金了。 当年这个案子是李文忠在负责。 卷宗秦川已经看过了。 因为在案发现场发现了汽油残留物,所以当时就锁定了人为纵火。 纵火案作为八类重大刑事案件,实际上案子归属不到站前派出所。 当时刑警大队那边却确实接手了,可是长时间没有任何线索,后来也没有发生类似的案件,这个纵火案也就不了了之了。 之后案子就重新被打回了站前派出所,由李文忠具体负责。 李文忠倒是尽心尽责,这5年来时不时就把这个案子拿出来嚼一嚼看一看查一查,但是一直没有什么线索。 现在,李文忠当了副所长,就把这个案子给了秦川。 让他练练手。 更何况,秦川运气比较不错,说不定就有什么发现也不一定。 只可惜,这一次的案子把秦川也难住了。 案子发生在五年前的3月19日。 着火的人家叫程俊国,住在一楼。 房子失火的前一天,一家人就出去旅游了。 回来后才知道窝没了。 当年这场火实际上烧的并不大。 纵火时间是在晚上,火势起来之后,小区有遛弯的人发现,大家合伙就把火给灭了。 现场除了汽油,什么可疑的线索都没发现。 脚印、指纹什么都没有。 小区里也没有什么监控,也没有保安,所以案子查来查去,一点发现都没有。 至于家里的放的十一万国库券是烧了,还是被纵火人偷了,然后销毁现场,到现在也没有个定论。 不过根据当时的调查结论倾向于入室盗窃,成功后纵火烧了现场,消除盗窃犯留下的痕迹。 实际上,如果真的如此,那不得不说这个盗窃犯成功了。 但秦川看完卷宗之后,吧嗒吧嗒嘴巴,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