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放火抓人-《为变法,我视死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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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庄子里的壮丁虽然仗着富家的威势确实是嚣张,然而他们手上也确实是没有什么太好的武器的,也就是一些棍子什么的,扑刀也只有十几把,猎弓二十几副,其他的就没什么了,所准备的武器铠甲连本地的普通豪族都是大有不如。

    说白了他们平日里嚣张靠的也是富相的名号,也是朝廷的法度,哪成想会有朝一日碰上完全不给富弼面子,甚至也完全不管朝廷法度的官面之人呢?

    比土匪还土匪呢啊!

    往常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搬出富弼的名头,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今日真碰上了硬茬,却是一个个的反而什么都不会了,眼见着火势真的烧起来了,惊慌失措下连救火都有点救不明白。

    “别烧了,别烧了,我们降,降了!直娘贼,王小仙,你是一个真疯子啊!”

    说着,那大门很快就被他们从里面打了开来,这些人蜂拥而出,却是也没有一个敢拿弓箭扑刀的,而是都恨恨地瞅着他们,却是真的选择了束手就擒。

    让王小仙颇有一种,雇人的钱白花了的感觉。

    “你就是管事?今天我兄弟上门要你们配合调查,你却打断了我兄弟的手臂?”

    那管事恶狠狠地瞪着他:“王小仙,你这个疯子,你雇用私兵攻打相公的庄园,甚至还敢纵火,你死定了,王安石也救不了你。”

    “呵呵,要死,也是你死在我前面,来啊,把他们所有人都给我押走。”

    “疯子,疯子,你这个疯子,疯子!我家老爷不会放过你,我家老爷不会放过你的!”

    一旁的小吏道:“官人,那些女眷和孩子怎么办。”

    “先一并带走吧,大不了回头再给放回来。”

    “喏。”

    就这样,王小仙的行动圆满成功。

    回程的路上,因为此地归属上元县的管辖,王小仙还特意压着人,大张旗鼓的在上元县城里绕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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