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县丞,正八品官职。 不同于清朝,明朝县丞,权力极大,相当于常务副县长。 作为县里的二把手,县丞协助知县处理全县政务,包括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事务。 不仅管事,还管人,可参与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治安维护,如配合巡检司抓捕、盘查和巡视等工作。 根据具体需要,县丞还会分管县里的桥梁、道路、急递铺舍、考算钱粮、提调造作等具体事务。 若知县外出,或需要前往京城、省府述职时,县丞可以代理知县的职责,处理整个县的大小事务。 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与知县相互制衡,拍桌子讲道理。 如果知县不采纳县丞的意见,县丞完全可以越级上告。 明朝的县丞与知县之间并非简单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制衡的关系。 因此,县丞一职,成了香饽饽。 许多举人无望登科,在选官之时首选县丞一职。 比如,清平县的赵举人。 他对清平县县丞一职期盼已久。 明朝初年,全国各县依据田赋纳粮分为三等。 年纳粮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 年纳粮三万石到六万石,为中县,知县正七品。 年纳粮六万石到十万石,为上县,知县从六品。 另外,京县知县为正六品,如应天府上元县知县,皇城所在,京官大一级。 清平县是中县,知县老周是正七品,亦是举人出身。 明朝立国之初,读书人稀少,举人身份极高,不愁选官。 赵举人本可以去陕西云南、贵州等边远地下县当一知县。 或是在湖广,河南等中部省份中县当一县丞。 但在直隶,浙江,山东,山西,江西等相对富饶之省的上县,举人当官得排队。 只有当地县丞死了,举人才有机会顶上,还得有人脉推荐。 数年前,赵举人中举,本可以外放为官,去云南一个县上任为知县。 得知清平县李县丞病重,他推掉了上面选官,等待机会,想要留在清平县,发展家族势力。 毕竟那会儿云南刚被明军平定不久,仍有前元残余势力活动,以及不听话的大小土司,在那当官有一定的风险。 远不如家乡来的安逸。 而县丞与知县几乎平起平坐,是最好的选择,未来可期。 赵举人等待数年,终于熬死了李县丞。 正当他准备走向仕途之时,忽然又冒出来一个新晋举人徐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