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看到只是破了点皮的伤口后,她稍稍放心,却又因为后怕而哭得更大声了。 “雷,你怎么可以这样!”她抬起泪眼,指控着雷的罪行。 站在院里明亮光线下的雷,眼瞳已经变回了威严的黄色,额头上的“王”字在阳光下仿佛在发光。 明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害怕过他。 “我继承了你们。曦曦,你不愿意接受我的伴生石,我自然不能对你做什么。” “但我可以对明施和莱恩做任何事情。我没必要替前部落长养孩子,也没有那个耐心让前部落长活着来威胁我的地位。” 雷虎口吐出的话,每一句都让明曦的心往下沉。 她蕴着泪光的桃花眼害怕地四处张望,徒劳地想寻找扶风的身影。 雷的鼻子呼出一口粗气,虎脸上竟露出一个近似于嘲讽的表情:“我闻到你身上有扶风的味道了。曦曦,想吃鹿肉吗?” “听说红麋鹿一族的血肉,是用药草浸出来的,吃了百毒不侵……” “你……你这个疯子。”明曦的哭声都在颤抖,她毫不怀疑雷做得出这种事。 她怀中的明施挣扎着立起身子,龇着牙,浑身的鬃毛都竖了起来,朝着雷低声咆哮:“你别想碰我妈妈!” 雌性伴侣的继承需要接受伴生石,但未成年的子嗣则直接由继承者接手。 虽说很多兽人会驱逐继承来的幼崽,但也有兽人会为了讨好雌性而养育他们。 一颗橙黄色的宝石咕噜噜滚到了明曦的脚边。 雷垂在身子后面的尾巴忍不住甩了起来,他那双虎眼一寸寸地扫过美人露在布坎肩与围裙外的雪白肌肤 他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咽了咽口水说:“你如果接受我的伴生石,我可以养育你的子嗣。” 雷势在必得。 一般雌性都不会拒绝被继承,这是一种荣耀。 但他可爱漂亮的明曦跟部落里其他雌性不一样,尤其他这几年确实对明曦做了不少流氓事,让她很排斥自己。 可她哭起来的样子……又实在让他硬得发疼。 所以,只好用点残暴的手段,让她心甘情愿地接受他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