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确定两人心意后,杨牧野拍板: “这样吧,我成立一家娱乐工作室,把老胡、思艺都签下,给你们发保底工资,其他的都按照正常的艺人经纪合同来,你俩觉得怎么样?” 胡有鱼、马思艺都齐齐愣住。 夏凤华更是惊讶得张大了嘴。 杨牧野花钱玩乐队就算了,现在还要花钱成立娱乐公司? “成立娱乐公司当然也是玩票,主要是我挺喜欢写歌的,但我一个人又唱不了那么多,甚至于我写歌的兴趣要大于自己来唱这些歌,毕竟后者挺费时间的。” 在座的人都呆住了。 头一回听说唱歌比写歌费时间的,一时间竟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要是马丘山在场,肯定会来一句。 汝闻,人言否? 但是杨牧野并没有撒谎,抄歌确实比唱歌简单太多。 “我不敢说自己写的歌首首都是精品,毕竟我也只是个业余选手,但我写的歌也不会卖,反正不指着这个赚钱,这样的话,还不如把这些歌都给自己人来唱。” 这话更直白一点,反正都已经抄那么多歌了,当然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马思艺听完都还好,胡有鱼这边心思已经火热了起来。 从杨牧野开娱乐公司的目的,胡有鱼想到了韩囯的JYP。 两者情况正好相反。 JYP是空有一身顶配的才华,却长了一张显像管显示器的脸,只能努力培养旗下艺人,让这些艺人替自己去红,然后自己再以艺人老板身份上台表演,过一把走红的瘾。 杨牧野既有顶配才华,又长了一张老天爷追着喂饭的脸,偏偏又对做艺人走红这事没多大兴趣,为了不浪费一身才华,所以就只好开公司让旗下艺人替自己走红。 一个是想红没法红,拼命蹭旗下艺人舞台来展示自己。 另一个是能红不想红,恨不得找别人来替自己上台表演。 当着两人旗下的艺人,应该都挺幸福的。 “我签!” 胡有鱼斩钉截铁地说道。 别人都是担心一上来就签长约,胡有鱼上来就主动要求要跟公司签一份终身合约。 用他的话说,就是把自己卖给公司了。 反正他就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流浪歌手,能遇到杨牧野这样的老板已经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当然这些场面话听听就行了,实际上胡有鱼精明着呢。 既然决定押宝,当然是要下重注。 “老胡,你刚刚不在,没听到我跟艺术学院那三个男生说的话,我有一个马甲小号叫张伟,学法律的。” 杨牧野这话,胡有鱼CPU都烧干也没听懂什么意思。 最后还是小鹤给胡有鱼解释: “法律上虽然没有规定合同最高可以签多少年,但一般来说签终身合同都会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别误会,我指的是对公司而言会有很大风险。” “举个例子,以后你红了,跟公司闹解约,官司打到法院,法官往往都会认定终身合同权利义务失衡,违反公平原则,认定合同无效。” 虽然胡有鱼当即表示自己绝对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但这并没有能改变杨牧野的心意。 “合同先签三年,也不保证这期间一定会给你们写歌,出专辑之类的,当然你们也可以随时要求解约,不设违约金。” 胡有鱼听完再度愣住。 不是因为合同条件苛刻,而是合同条件过于优厚了。 甚至让胡有鱼都忍不住怀疑,杨牧野开娱乐公司就是一时兴起,可能三年时间都撑不到,公司就倒了。 事实上一时兴起开公司是真的,但三年就倒闭倒也不至于。 之所以跟艺人合同设置这么宽松,是因为杨牧野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款没说。 所有他写的歌,版权都归公司。 艺人如果解约离开公司,不光以后不准再唱公司的歌,这些歌曲产生的后续收入也全部归公司。 毕竟整个公司最核心且优质的资产就是杨牧野自己,根本不怕艺人变白眼狼。 归根到底,这个娱乐公司就是杨牧野用来玩的,主打一个随心所欲。 “我也签!”马思艺跟着作出决定。 一旁谢望和嘴巴动了动,想劝阻却又找不到任何的理由。 夏凤华倒是真心替马思艺感到开心。 同一个老板,以后两人也算是“同事”了。 杨牧野再度发话:“签约不急,我们先面试确定你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吉他手,再说说其他的。” 马思艺好奇道:“怎么面试?” 杨牧野看向胡有鱼。 还没开口,胡有鱼就已经猜到了杨牧野的想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