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当然,一般的工厂、仓库,都会开设在【码头区】。” “然后,我还需要你帮忙宣传一下【金色橡树】。” “那位小姐新开的酒馆吗?事实上她下午时也这么拜托过我。” 查克耸了耸肩, “虽然帮你们宣传是没问题啦,但只靠我一个人的力量,可没办法把酒馆的名字传扬到大街小巷—— 所以我为那位小姐推荐了更合适的人选。” 查克的业务能力唐奇是领教过的。 不得不说,哪怕在半身人这个天性友好、乐观的族群中,查克也是相当优秀的那一位。 “居然还有人比你更合适么?” “当然,也许你们明天早上就能碰见他们。 龙金城很大,少了一个指引的向导还会照常运转。 但少了这些人,也许第二天就会陷入混乱。” “他们是谁?” “等你见到了不就知道了?” 查克故意卖了个关子,紧接着就被莱莎拽住耳朵,拖进旅店的仓库搬运新桌椅。 唐奇见状,也只得让晨曦出力,将倒在地上的一众佣兵扔在了大街上。 毕竟只是拿钱办事的打工人,他倒是没有刻意让晨曦往死里打,省的用力过度反而伤到自己。 这些佣兵身上又都穿戴着厚重的板条甲,以至于大部分都是头部受到重创而晕厥。 几乎是被摔在地上的顷刻,失重感便刺激着他们的意识开始回笼。 眼看雇主都不知道跑去了哪里,也没有什么驻足停留的理由,没一会儿便溜得不见踪影。 依稀还看到四个佣兵结伴,走入了不远处的酒馆。 恐怕也是趁着难得的闲暇找些娱乐活动,总好过每天陪在老山猪的身边无所事事。 坐在旅店门口石阶上的唐奇长舒一口气,迎着温热的晚风,也在闲适的夜里思索起接下来的打算: “等到金色橡树稳定下来以后,先把第一本书写出来吧? 至于书名—— 《唐奇的晨暮森林指南》? 嗯,这个名字不错。 主要介绍‘从星梅镇到龙金城’这二十天的路程,所遇到的风景、植被以及各种怪物,至于那些没碰到,却听人提起过的,譬如狼人…… 完全可以凭借脑海中的知识库,总结大致特点。 我掌握着一些资深冒险者都没能了解的知识,这也是我的优势所在。” 对于撰写怎样的书籍,唐奇其实早有定论—— “一套成系列的、不止面向冒险者的【冒险指南】。 除了《晨暮森林指南》之外,后续或许还会撰写《龙金城指南》、《泰伦帝国指南》什么的……” 以经历的冒险故事作为主线,穿插各类生物知识、乃至一些冒险的注意事项。 譬如: ‘永远不要向人暴露你的后背——偷袭豺狗有感。’ 在印象中,市面上还没有出版过类似的纪实文学。 倒不是因为,这个点子有多么的标新立异,多么创新。 至少在唐奇的记忆中,学院里曾有不少吟游诗人立下誓言,试图完成这项伟大壮举。 然后? 然后就不知道死在了哪条路上。 有文采、有能力出书的人,没能力在冒险中活下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