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鞑子的军制是从前朝那里学的,十人为什,然后就是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简单粗暴。 百夫长已经摸着中级军官的门槛了。 李四更加激动,话都说不利索了,成了一个复读机。 “我就说吧,我就说吧!” 杨越自己倒是觉得奇怪,对那个认出百夫长身份的老者问道:“不知道老丈你叫做什么? 还有,刚才那伙鞑子不过十余人,首领怎么就是百夫长了?” 老者急忙自我介绍,说他叫张富贵,至于那首领为啥是百夫长…… 张富贵笑着说道: “这也简单,那伙人应该是鞑子的探马,都是精锐,精锐的头领一般都要高半级。” 杨越立刻恍然,前世也是如此。 如果是陆军将领,手下有几千人都未必能当上将军,但要是海军或者空军,那当将军的门槛就低多了。 越金贵的兵种,连大头兵的军衔都会更高,首领也跟着水涨船高。 “这就不奇怪了。”杨越点头,把疑惑放到一旁,走到村口,打算把那些大景官兵的尸首收集起来。 天寒地冻,不用担心尸体腐烂,正好可以让他们落叶归根。 此刻他已经隐隐成了所有人的主心骨,一举一动都吸引众人的注目。 见到杨越的举动,众人心中都有些感慨,急忙过去帮忙。 但很快,又是一轮弓箭射过来,很多人应声而倒。 杨越眼睛瞬间红了,没想到这股鞑子居然还敢杀个回马枪,他看向王富贵:“他们怎么还不滚?” 王富贵一开始也愣住,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满脸苦笑。 “哎,是我忘了!你把鞑子的百夫长杀了,还抢走了尸体,其余鞑子回去后绝对要受处罚。” “只有抢回尸体,才能减轻罪责!” 其实王富贵这话也说的不对,尸体本身还不太重要,重要的是那副盔甲。 在战场上,一副好盔甲就是第二条命,非常金贵,对于鞑子来说就更是如此。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