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和温凌什么都没有,我娶的只可能是杳杳。” “那你为什么总在温凌和杳杳之间选择温凌?”傅母冷笑。 她提出这样的选择不过是揣测儿子和丈夫的心意,他们一个关心温凌一个养姐胜过亲女朋友,一个更加看重更能从路家薅出利益的儿媳。 她只是挑破脓包,倒显得全世界只她一个恶人。 傅景策心痛如绞。 连他的父母都看得出路家对温凌更好,他的杳杳就在这种环境下生长,而他因为对温凌和她男友的歉疚,一次次站在她的对立面。 他究竟做了些什么? 从家里出来,傅景策又重新回到路杳杳的住所。 他很想和杳杳好好说说话,好好抱一抱她,但她似乎是真的气到了,一意跟他冷战。 没关系,杳杳对亲近的人最心软,他总能打动她。 他的执着,在其他人看来却是另一幅景象。 臭虫。 陆时野嫌恶地心想。 闻到别人家养的玫瑰的芬芳,就恬不知耻地凑上来。 比地沟里的蟑螂还低贱。 究竟该砍了他的腿,还是挖了他的眼睛? 陆时野阴恻恻地思考。 他对傅景策并不陌生,当初调查路杳杳的时候这个名字就高频率地出现在资料里。 甚至前不久,刚因为眼瘸地站错队被路杳杳甩了。 哦,还附上一场未成功的求婚。 纵然他数次声明自己和温凌没什么,但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陆时野主观给他判罪。 在碾死碍眼的虫子,和赶紧回家喂饱小玫瑰之间,陆时野不多犹豫就选择了后者。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他也听说过死了的白月光比活的杀伤力更大的说法。 当然,他不是说要跟路杳杳谈恋爱。 但那也见不得自家的宠物心心念念惦记着别人。 比起让他痛痛快快地死,一层层剥开他虚伪的表皮,露出他腐臭的水性杨花的内里,让路杳杳想起他就觉得厌恶才更令人开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