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晨雾薄如轻烟,正被初升的日头一丝丝抽去,虹涧镇的泥墙茅顶,在晨曦中逐渐露出轮廓。 一道背着竹篓的身影,从轮廓中走出,向着小镇边缘走去。 “阿宗,起这么早,吃过饭了吗?一会去嬢嬢家吃点。” “吃过了,嬢嬢。” 隐隐绰绰的交谈声响起,而又迅速淡去。 这样的对话,邹朝宗几乎每天早上都会经历,恰如他每天都会去割猪草。 雾潮的冲击,对虹涧镇要小得多。 雾潮退后,除了头两天,镇妖司派人过来挨家挨户搜查一遍之外,日子迅速回归平静。 邹朝宗也延续着之前的计划。 在晨雾尽散之后,他也悄然来到了小镇的边缘。 这是一处断崖。 准确的说,小镇四周都是断崖,高耸的山崖,拦住了大部分妖物,也标记了雾区的范围。 站在断崖边,极目眺望而去,山崖下,云霭涛涛,偶有一两只参天巨木,仿佛沧海暗礁,藏于汹涌波涛之中。 邹朝宗深深吸了一口气,嘬唇轻轻一吹,断崖下,迷雾涌动,少顷,密密麻麻的黑潮,顺着崖壁,蜂拥而上。 没多久便在他眼前聚集。 这些都是通过诡术血嗣创造而出的血嗣鼠。 “一百一十三只,少了八只啊!” 邹朝宗略一感应,便立即察觉出数量的变化。 心里对此波澜不惊。 按理来说,以他的精神力,根本无法控制如此数量的血嗣鼠,事实上,他也确实控制不了。 但控制不了,不代表无法召回。 诡术血嗣副作用之一,就是血嗣造物对主人鲜血有着源自本源的渴望。 因此越强大的血嗣越容易噬主。 在他看来,这并非弊端,反而是好处,因为这意味着血嗣造物不会走远。 他利用这一点,短短大半个月,便创造了一支血嗣鼠军团,当成牲畜散养,专门用来收集血气和灵气。 效率比灵毒鼠不知高了多少倍。 最关键的是,这玩意儿可以重复利用,不像灵毒鼠完全就是一次性耗材。 他蹲下身子,伸出手臂,张开五指。 血嗣鼠们挨个排队而来,咬住他的手指,有细小的血源虫从血嗣鼠嘴中冒出,涌入他体内。 同时,亦有新一批血源虫从他身上冒出,钻入血嗣鼠体内。 一炷香后,完成血源虫交换的血嗣鼠,又乌泱泱的顺着山崖钻了回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