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阁下可曾听说过我刘十四! 林夕无精打采的把录音机给他,继续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当中。 刘十四信心满满。 听完之后就干笑两声,把录音机放下了。 其实他可以听一听另外一盘磁带的,至少那首歌他唱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他被《难念的经》给整怕了,已经失去了刘十四的信心。 “确实有点难唱,华哥回头帮我放出个风声,就说我有一首歌,一般人可能都唱不好,欢迎各路神仙前来挑战,谁要是能唱好,就……卖给他!” 白送是不可能白送的。 这可是苏超真金白银从林夕的商店里买出来的。 《约定》五万五,《难念的经》七万二。 捐款完成后,苏超手里剩了九万多,幸好二期培训班的学费也到位了,加一起有十四五万,不然可能都不够买这两首歌的。 《约定》卖给王妃卖十二万。 《难念的经》先拿来炒作一下,搞个擂台赛,谁买找谁收十万。 到时候《天龙八部》上门买版权当主题曲,再收它个几万块钱。 林夕目瞪狗呆。 他万万没想到还可以这么玩。 不过,他正陷入自厌的情绪里,所以也提不起什么念头也去搞个类似的。 也正因为如此,他和苏超聊创作也提不起劲。 天才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讨厌在自己面前装逼的,还有不给自己机会装逼的人。 苏超这两首歌拿出来,林夕顿时就没了任何装逼的勇气。 所以他就忽略了一点。 只要他仔细的去观察,发掘,就会发现苏超其实嘛也不懂。 苏超也怕他反应过来。 几个人吃了点东西,就散场了。 临行的时候,苏超找林夕要了联系方式,表示这次未能尽兴,下次来香江的时候,一定再来拜访。 林夕只当他是套话。 可惜,他想错了。 若干年后,林夕写了一篇小作文: 初六日,惊蛰。 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个人来找我喝酒。 他的名字叫烂仔。 这个人很奇怪,每次都从北边来,这个习惯维持了很多年。 我其实不喜欢这个人。 他让我尝到了什么叫嫉妒。 不过我还是会见他。 因为除了他,没什么人还来看我了。 人走茶凉。 我已经很多年都没创作出什么像样的作品。 ………… 离开良友冰室,苏超心满意足的叹了口气。 期待下一次见面。 苏超其实也不喜欢林夕,不是因为嫉妒。 他是重生来的,林夕以后会做什么事情他比谁都清楚。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要薅秃林夕。 而且,每一次薅完了,都要把歌放给林夕听一听。 杀人诛心。 不止是诛心,简直就是残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