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差点倒吸一口冷气。 原来是这块手表,大侄女还真舍得啊。 报纸上说苏超被富婆送劳力士。 看来还真没冤枉他。 只不过,这个富婆是自家侄女,而且他们还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林叔叔没有忽略苏超话里的广告公司,就笑着问道:“你还开了广告公司啊,内地的广告业务现在好做吗?” “内地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国企也在改制,广告市场潜力巨大,刚开业一个月就接了五单,总营收三百万左右。” 做生意的人,聊起生意那绝对是相见恨晚啊。 “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懂得这么多。” 林叔叔之前还有点担心这小伙子是不是吃软饭的。 现在就已经感慨大侄女慧眼识人了。 “很多事情都是和梦梦商量着来的,广告公司我们两个都有参股,这一次来香江成立电影公司,本来我是打算也和梦梦一起做的,但是梦梦说叔叔您的生意正处于扩张期,就想着邀请叔叔一起投资电影……” 梦梦爱我爱的死去活来,她没我不行。 我和梦梦都没忘记叔叔。 一番话说下来,林叔叔已经把苏超当侄女婿看了。 就是有点儿可惜,这孩子才十八岁。 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到1980年,就改成:“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倒是可以来香江结婚。 这边规定了只要年满16岁即可结婚,但若年龄在21岁以下,则需征得双方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我不懂电影,但是投资一下还是可以的,只是在商言商,我还是想问一问你,这个电影属于商业电影图利的,还是属于文艺电影图名的,你得让我投的明白。” 林叔叔既然已经认定了侄女婿,说话也就不再拐弯抹角。 “叔叔你放心,公司才刚开始起步,肯定要活下来才会考虑艺术的事情,我目前手里掌握的两个剧本,都是为了卖钱才创作出来的。” 苏超表现的非常清醒。 “这样一来,就是我这个当叔叔的占你们(小两口)便宜了,哈哈~” 林叔叔心情非常好。 当下就拿出支票簿,写了一张一百万港币的票据出来。 当然,支票这东西兑换没那么简单。 兑换的时候,银行会核对支票本购买时的预留印鉴,还有银行柜台人员会进行笔迹比对,更关键的还会和出票人进行电话确认。 而且伪造这玩意判刑非常重。 一般很少有人像《猫鼠游戏》里那么冒险。 那部电影应该还没有出现。 不过电影是根据真实故事编写的自传改编而来,外人很难去启动该项目。 但是无论如何,林叔叔直接给支票,甚至都没有签协议留收据,足以说明他对苏超这个“侄女婿”的信任了。 这样一来,苏超就有六百万了。 银河映像一百万,是苏超用“两条腿走路”的概念说服韦家辉争取来的。 刘得华的四百万,其中两百万是刘得华的投资,两百万是苏超借的。 现在林叔叔又给了一百万。 主演片酬并不高的情况下,六百万已经足够做出来《野蛮女友》,而且还能富裕出一些用来做宣传。 林叔叔和苏超告别,回到家就打了林知梦的电话。 “小梦,你找男朋友的眼光真好!”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