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文学社的“第一次投稿”-《我的青春印记:晓雨成长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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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雨抱着校刊,手指反复摩挲着铅字,油墨的味道混着校刊纸的清香,让她鼻子一酸。她想起那些改稿的夜晚,妈妈端来的热牛奶,苏晴记满技巧的笔记本,还有学姐留在童话书里的批注——原来那些看似微小的努力,真的会像种子一样,慢慢发芽。

    “晓雨!你真的中了!”苏晴从外面跑进来,手里也拿着本校刊,脸上笑出了两个小梨涡,“我刚在楼下看到,就赶紧给你抢了一本!”她凑过来看晓雨的稿子,指着“桂花香”那句,“你看你看,我帮你想的细节,真的印上去了!”

    教室里的暖气很足,阳光透过窗户,落在校刊上,把铅字都染得暖融融的。晓雨把校刊抱在怀里,突然看到教室后门站着个熟悉的身影——浅棕色的长发,背着那个绣着小雏菊的帆布包,是图书馆里那本童话书的主人!学姐对着她挥了挥手,嘴角弯起的弧度,和她批注里的字迹一样温柔。

    放学后,晓雨和学姐走在校园里,雪已经化了,路面有点湿滑。“我就知道你能写好。”学姐手里也拿着本“冬雪号”校刊,翻到晓雨的稿子那页,“你写我批注里的‘走’字带弯钩,我都没注意自己有这个习惯呢。”

    晓雨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要不是你当时的批注,我也写不出这篇稿子。”

    “是你自己的文字有温度。”学姐把校刊合起来,递给她一支软笔,笔杆上缠着和周学姐那支很像的红绳,“以后多写,文字就像阳光,能暖到自己,也能暖到别人。”

    晓雨接过软笔,指尖触到笔杆上的红绳,突然觉得心里满当当的。她把校刊和软笔都放进书包里,书包里还装着那本旧童话书,书页间的银杏叶书签,好像也跟着沾了点铅字的墨香。

    晚上,晓雨把校刊放在书桌最显眼的地方,又翻开笔记本,在新的一页写下:“今天,我的文字变成了铅字。原来所谓的‘肯定’,不是等来的,是改了又改,把细节藏进字里,慢慢等来的。以后,要写更多有温度的故事。”台灯的暖光落在字迹上,她仿佛能看到,那些藏在文字里的阳光,正慢慢照亮未来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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