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一声沉闷的枪响轰然响起! 但开枪的,不是现场的任何一个人! 而是来自窗外百米之外,早已在此等候“杰克”多时的警方狙击手! 一颗非致命性的橡胶防爆弹,如同长了眼睛一般穿透了指挥部的窗户玻璃! 精准地击中了他那只正在抢枪的手臂! “啊!!!” 一声充满了痛苦和不甘的惨叫! 周明宇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力气! 而他整个人,也因为这股巨大的冲击力,被震得彻底昏死了过去。 …… 当这场充满了反转与挣扎的闹剧,终于以一种最戏剧性的方式落下帷幕时。 夏星关闭了面前的光屏。 【叮!支线任务:白天不懂夜的黑!已完成!】 【正在结算奖励……】 【恭喜宿主获得奖励:惊叹值三亿点!】 夏星看着那再次暴涨的惊叹值,伸了个懒腰,眼神平静。 ............ 案件告破。 但真正令人头疼的,是接下来的审判。 当国内最顶级的精神病学专家团队,对周明宇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全方位评估后,得出了一个让整个司法界都为之震动的结论! 【鉴定结论:被告人周明宇,患有极其罕见且严重的“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DID,即多重人格)。其体内存在两个几乎完全独立、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感知彼此存在的交替人格。】 【主人格“周明宇”:表现为高智商、冷静、具备正常的道德观和同理心。其记忆存在大量、无规律的“断片”,对自己另一人格“杰克”的存在与行为毫不知情。】 【第二人格“杰克”:表现为反社会、高攻击性、缺乏情感共鸣。在作案时,神志清晰,逻辑缜密,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这份鉴定报告,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直接将此案,推向了一个法律上的“无人区”! 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一个是天使。 一个是魔鬼。 到底该如何审判? 如果判处死刑,那是否也同时处决了那个无辜的“周明宇”? 如果因其“精神病”而免于死刑,那对那三位无辜惨死的女孩,又是否公平? 这场关于“法律正义”与“医学伦理”的世纪大辩论,在全网引发了空前的讨论。 最终。 在经过了最高人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数次激烈讨论之后。 一份堪称“标杆级”的最终判决,公之于众: 【经查证,被告人周明宇躯体内存在的第二人格“杰克”,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其犯下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极其恶劣,依法应判处死刑。】 【但考虑到该躯体内,同时存在一个,对犯罪行为毫不知情、且无主观恶意的主人格“周明宇”。本着对“独立人格”的尊重和人道主义精神……】 【现做出如下判决:】 【一、判处罪犯人格“杰克”,死刑。】 【二、判处无罪人格“周明宇”,无罪。】 【三、考虑到两个人格共用同一躯体的特殊情况,死刑的执行,将采用一种全新的方式:“人格湮灭”。即通过最顶级的医学和心理学手段,在保留主人格“周明宇”的前提下,将其体内那个代表着罪恶的第二人格“杰克”,进行永久性的抹杀!】 【抹杀之后,主人格“周明宇”,将在指定的精神病犯罪研究中心,接受终身的监禁与观察。】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判,有没律师朋友或懂法的,留言备注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