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灰影动作没有丝毫停顿,另一只手如同铁钳般抄住林诗音的腰身,将她如同麻袋般往肩上一扛! 没有丝毫的停留,没有丝毫得犹豫,足尖在地面一点,整个人竟如同没有重量的大鸟,借着前冲的势头,向着兴云庄另一侧的高墙方向疾掠而去! 陆九渊挥袖震开眼前的烟雾,看到的就是那灰影扛着林诗音,已然跃上高墙顶端的背影! “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许人一诺,十年不动不摇。这般义士,不该死的太过轻易!” 陆九渊将手上的绣花针重新插入腰间。 孙驼子,天机老人的二儿子,十三年前因为王怜花急着追沈浪一起出海,把把怜花宝鉴托付给林诗音转交李寻欢,托孙驼子照看李园。 结果林诗音讨厌表哥习武,认为就是他练武才没时间陪自己,直接把怜花宝鉴私藏了起来。 完成不了托付,怜花宝鉴到不了李寻欢手中。 孙驼子就一直在李园这边守着,隐姓埋名,一守就是十四年。 “去找李寻欢吧,我也想知道,小李飞刀和阎王帖,哪个更强!” 三百米外,竹林当中,衣衫有些凌乱的林仙儿,眼睛放光的从缝隙当中看着远处的陆九渊。 “年轻,英俊,武功高!此人是谁?我居然没睡过?” “兵器谱除了前三都已经被我睡遍,年轻一辈当中竟然又出现了这样的高手? 实在是……太令人兴奋了! (*^▽^*)我要睡他!我要睡他!我一定要睡他! ” “不过,他的血好像很冷的样子,连姐姐这样的美人儿都想杀! 实在是太刺激了! 先查查他的粗细……呸……底细。”林仙儿呼吸有些粗,眼睛更亮了。 …… 陆九渊在兴云庄里略微转了一下,找了一下传说中的怜花宝鉴,这东西中的武功对他来说用处不大。 但其中用毒和易容的部分多了解一下还是相当不错的。 可惜根本没找到。 刚出大门,就见一人靠了过来。 满脸都是讨好的笑容:“少帮主果然厉害,一出手就是不凡,干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灭了天下有名的兴云庄。” 韩贞原以为上官飞来兴云庄只是拜访一下龙四爷。 毕竟这位也是北方有名的大豪,传说中小李飞刀李寻欢的结义大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