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报告清晰显示,在太子被陛下召见前,最后单独面见太子的,确实是李逸尘。 地点在东宫偏殿,时间约莫一炷香。 一炷香的时间,能说什么? 能施加多大的影响? 李君羡反复推敲这个时间点。 太子当时正处于与太子左庶子张玄素激烈冲突后的暴怒状态。 按照常理推断,一个普通的伴读,在那种情形下被单独留下,更大的可能性是承受太子的怒火,或是进行一些无关紧要的劝慰。 一炷香的时间,或许只够说几句安抚的话,或者仅仅是太子在盛怒之下需要一个人在眼前,以维持其储君的威严。 密报中提到,当时殿外的宦官曾隐约听到殿内太子情绪激动的斥责和李逸尘模糊不清的回应,具体内容无法分辨,但氛围绝非平和。 之后李逸尘退出时,神色平静,并无异常。 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表明,在这短短一炷香的时间里,李逸尘能够向太子灌输那套足以撼动君父权威的“诛心之论”。 那等惊世骇俗的言论,其背后的逻辑和引经据典的深度,绝非仓促间能够形成并传达。 更合理的解释是,太子自身的逆反和长期积怨,在受到张玄素的刺激后,于面见陛下前自行酝酿、爆发了出来。 李逸尘的存在,或许只是一个巧合,或者至多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倾听者。 接下来是山东赈灾期间。 报告证实,太子确实曾与李逸尘有过一次微服外出,离开赈灾行辕约半日。 但此次外出,据外围监视人员回报,太子与李逸尘仅是在受灾较轻的乡间巡视,接触了几户普通灾民,询问了些许情况,并未见与任何身份特殊之人接触。 整个过程平淡无奇,更像是太子体察民情的一次例行举动。 真正引起李君羡注意的,是随后李逸尘在处理当地县令贪墨案中的表现。 他采取的方法是将涉案的关键人物王老五及其长子——进行单独审问。 报告详细记录了审问过程。 李逸尘并未动用刑讯,也未见其展示何等高超的问话技巧。 就是简单的、近乎直白的离间和施加心理压力。 王老五与其长子心理防线相继崩溃,最终交代了以盐换粮的部分事实,提供了关键线索。 李君羡仔细分析了这个过程。 这种方法,在刑名断案中并不算罕见,可归类为利用信息差制造囚徒困境的基础手段。 关键在于审问者对时机和审讯对象心理的把握。 李逸尘做得干净利落,效率很高,显示了他具备一定的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行事果断。 但这能证明他是那个教导太子的“高人”吗? 李君羡认为不能。 这更像是一个聪慧、有心计的年轻官吏,在特定事件中展现出的实务能力。 大唐各州县的能吏中,擅长此道者不乏其人。 李逸尘在此事上的表现,可圈可点。 但并未超出其年龄和职位可能具备的能力范畴。 它解释了太子为何会在后续事务中注意到他,甚至委以一些职责,但无法将其与“帝师”级别的隐士高人划上等号。 最后,是李逸尘在东宫推行的文书分类归档之法。 这份功劳是明确记录在案的,也得到了陛下的认可和推广。 李君羡调阅了李逸尘当初呈给太子的那份关于文书分类的简要条陈副本。 条陈写得清晰明了。 将东宫往来文书按照来源、紧急程度、事由类别进行划分,设计了一套简单的编号和归档流程。 并规定了不同类别文书的处理时限和保管要求。 这套方法确实有效提升了东宫文书处理的效率,减少了混乱和积压。 其思路核心在于“分门别类,各有归置,权责清晰”。 李君羡不得不承认,这法子想得巧妙,且极具实用性。 它需要设计者对官僚机构的运作流程有相当的了解,并具备较强的归纳和组织能力。 这绝非一个只会死读书的平庸伴读所能提出。 然而,他再次审视其性质。 这依然是一种“管理技术”层面的创新,类似于工匠改进工具以提高生产效率。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