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 洛克斯想去艾尔巴夫见老朋友,邀请巨人王加入海贼团。 迪蒙对此毫无兴趣,又不是他朋友。 不过,洛克斯的话,倒是提醒了他。 永生之酒对一切生物都有效,对巨人族有效,对其他种族,甚至其他生物……当然也有用! 这意味着,吞噬对象没必要拘泥于蜂巢岛的海贼。 念及此处,迪蒙当即拒绝洛克斯: “哈拉尔德是你朋友,又不是我朋友,我就不去了。” 说完,他朝凯多使了个眼色,随后离开骷髅大酒店。 酒店外。 夜晚的蜂巢岛比白天更热闹,到处能看到找乐子的海贼。 迪蒙在大门处等候片刻,凯多便走了出来。 “找我有事?” “你想喝更多的永生之酒吗?帮我个忙,我可以送你一杯。” 闻言,凯多兴致高昂,虽说他已经不老不死,但用来解馋也是一等一的绝品美酒。 “什么忙?我们是朋友,你尽管说吧!” “跟我出海一趟,捕捉海王类,要活捉!”迪蒙戏谑的调侃道:“以你的实力,能做到吗?” “你以为我是谁!不过……抓海王类干什么?想吃它们的肉?” 凯多露出嫌弃的表情:“海王类的肉很难吃,我以前嘴馋的时候还特意去抓过几头。” 海王类是海洋中最强大的物种,它们栖息在全世界的海洋中,通常体型巨大,数量众多,模样千奇百怪,如海洋中的王者,因此被叫作“海王类”。 “你就说干不干吧?” “干!”凯多豪爽的挥手道:“你的忙我肯定帮!” 好哥们! 迪蒙心底觉得好笑,不愧是海贼,用美酒就能指使对方干活。 “我先去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出发。咱们港口见。” 与凯多道别后,迪蒙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找到一家医院,从医院中购买了一些医用注射针。 永生之酒不一定非要用嘴喝下去,直接用针打入对象体内,效果也是一样的。 买完注射针,迪蒙回到永生酒吧,再次消耗100恶魔点数,制造一瓶永生之酒。 随后,他用注射针抽取瓶中酒水以作备用。 “这样就可以了,吞噬海王类,说不定比吞噬海贼更好!” 这很有尝试的价值。 准备工作完成,迪蒙美美的睡了一觉。 …… 第二天,港口。 凯多如约而至,甚至准备好了一艘出行的船只。 不是吉贝克之剑号,要比洛克斯的船小一点,船上悬挂的海贼旗,迪蒙并不认识。 “你哪来的船?” “抢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