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老子纵然有金山银山,乱兵流寇,山贼土匪一到,还不是人家东西!” 胡屠户丢下剔骨刀指着门外乱象,必然是哪里又闹起了乱军,县里才会出现朝廷骑兵。 骑兵口口声声说有重要军情,可见又是要县城提供粮草,资助官军平乱。 小民百姓刮无可刮,倒霉还不是他们这种中等人家。 “天高三尺,地薄七分,有朝一日刮干净我胡家的家业,老子也他娘去投匪。” “你不要命了!” 熟人吓得连忙冲过去堵住胡屠的嘴巴。 这话要是让官军听去,连人头带家业,都得归了官府。 曹德微微点头。 眼前这位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胡屠,竟还有这等见识。 天高三尺,可不就是地薄七分。 至于为啥薄。 全都进了官府老爷们的腰包。 “汪汪汪……”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犬吠声。 “胡屠户,某家给你送肉了。” 说着,一名干瘦汉子牵着两条狗进了肉铺。 “曹德!!!” 前脚刚刚迈进门槛,干瘦汉子随即勃然大怒,骂骂咧咧道:“你这挨千刀的东西,老子到底走了什么霉运,怎么总能遇到你,晦气晦气。” “呵呵呵,这不是三哥嘛,三哥近日可好?小弟想你想得厉害。” 见是孙三来了,曹德立马换上一副笑脸。 不为别的。 看中了地上的两只狗。 布衣百姓难见胖子,就连猎狗也见不到几头肥的。 稍微肥得一点的猎犬,统统进了曹德,孙三这类的泼皮肚子里。 偷鸡摸狗说的就是他们这类人。 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泼皮无赖,偷狗属于必备技能。 “哼!” 孙三白了曹德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这厮一笑准没好事,告诉你,少打这两只狗的主意,这是胡屠户花五百文钱找我买的疾犬,用来看家护院。” “胡屠户,你可要小心点,这厮手脚不干净。” 一招祸水东引,孙三自诩高明的转移矛盾。 胡屠那可是天生力气的糙汉,一巴掌能把人打得满地找牙。 “原来细狗在这年代叫疾犬。” 曹德越看越眼热,两只狗都是上等的华夏细狗,传承了几千年的本土猎犬。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