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两条细狗压抑着恐惧,慢慢靠近一动不动的野猪王。 万户皆有灵。 越是凶猛野兽,越懂得如何装死。 趁其不备绝地反击,亦或者带着对手一块死。 哪怕被它偷袭一下,都够曹德喝一壶。 “哇哇哇……” 见野猪王一动不动,任由自己靠近,两头细狗终于恢复了勇气,开始疯狂撕咬地上的野猪王。 “行了行了,别咬了。” 确定这家伙死了,曹德才放心地走过去。 赶走猎犬,拔出磨得锋利的猎刀放血。 如果曹德不喜欢吃熊肉。 野猪王的肉同样难以下咽。 曹德不喜这种腥臊,发柴的兽肉。 旁人可是想吃都吃不到。 放了一大部分血,曹德本想取出内脏奖赏猎犬。 想了想,又觉得不妥。 内脏能够改善夜盲症问题,索性留给小徒弟和四个干儿子。 起身环顾四周,想着运输野猪王的办法。 眼前的野猪王只算是中等体重,曹德曾经见过一头九百斤的野猪王。 饶是如此。 四五百斤的重量,也不是说运下去,就能运走。 回去叫人帮忙。 只怕再次归来,这里指不定会聚集多少食肉猛兽呢。 “有了。” 观察片刻,曹德计上心头,握着猎刀砍了大堆老藤和树枝。 固定住野猪王腹部,制作了一个简易的滑橇。 再用粗树枝卡住藤蔓防止回滑。 一切准备就绪,曹德低头调整方向,示意两头细犬沿途警戒。 似乎明白了曹德的意图,两只细犬前后跑动,警惕地观察四周。 时不时回头看向曹德。 即便制作了滑橇,运送野猪王的过程也还是耗费了曹德大量力气。 暗暗打定主意。 下次进山。 说法也要带上几个干儿子。 天色越来越黑,曹德使用九牛二虎的力气,总算将野猪王送到了村外。 “老天爷!那是……大野猪?!” “我想起来了,它是山里的那头猪王,我听我爹说过,野猪王是成了精的精怪。”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