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死之书怎么认主?应当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吧!-《毫无存在感的我混在惊悚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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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全都加快了手头的搜寻效率,所有鬼动作都变得麻溜,不敢再有丝毫摸鱼、磨洋工、有所保留,生怕成为下一个被杀鸡儆猴的对象。

    “哦豁!好家伙!你这和尚,还真有两把刷子,剥皮技能熟练度这么高?”方休看着那张完整的大好人皮,感慨道,“有这门手艺,就算是不当方丈,跑去毛皮厂工作,那还真是制皮的一把好手,高低得评上个制皮专业八级制皮工,搁这儿当方丈主持,还真的是让你屈才了哈。”

    对于这些灰袍和尚鬼,他表示深切的同情。

    这样的老大,当真是不好伺候,一不留神,就得要他们鬼命。

    待到他们都离开之后,方休还在藏经阁内,比较细致的翻找。

    最后,在墙角一个书桌上,发现一只笔筒,里面插着一只细细毛笔。

    拿起这毛笔,只见笔身上,刻着“赏善罚恶,索命勾魂”八个字。

    这里有很多毛笔,但大都只是比较贵重的普通笔,唯有这一支,拿起来就知道,不是凡物。

    其中蕴含的能量比一般惊悚道具要强得多,和无常面具以及那黑色笔记本,大概是一个级别的。

    而且,和黑色笔记本的能量类型,还是同根同源,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大润发购物袋中,将黑色笔记本掏出来,和这支毛笔放在一块,两者之间,果然有所勾连。

    “好家伙,你们两个,该不会本来就是一套的吧?”

    “在某些游戏里,那些套装要是凑齐几件,能激发额外效果。不知道你们二位加起来,能有什么用啊?”

    可惜,死之书和勾魂笔都不会说话,没办法来个详细的自我介绍,亲自解答方休的问题。

    方休注意到,这个桌子上,除了毛笔之外,还有墨水。

    就把周围散落的经书扒拉开,坐在小桌前,翻开死之书的扉页。

    “既然如此,那就不得不展示一下本人的书法了!想当年,我也是混进少年宫书法班,偷师好几节课的认真学习好男孩啊!”

    他用这只勾魂笔蘸取墨水,在死之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大名:方休。

    然后另起一行,写道:如有遗失,捡到者请联系电话135……,必有重谢,爱你哟!

    字写的有点不忍直视,只能说能看清楚,写的到底是什么,和书法艺术什么的,沾不上半点边。

    别说书法大家,就算是稍微练过的初学者,写得都比他好。

    “嗯,这样就可以了吧?记得之前上学的时候,每次发了新书,都会在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学号,班级,宣布主权。”

    同理,在惊悚游戏里,给道具写上自己的大名,应该也算是完成某种认主仪式吧?

    而且,自己写名字,还是用这个一看就很厉害的配套毛笔来写的。

    在这一项加持下,认主成功的概率,肯定大大增加!

    以上,就是方休用勾魂笔,在死之书上,写下自己姓名的心理活动。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这笔记本和这支毛笔的名字。

    要是他有腕表,能够知道他们的真名,自然也就能明白,这玩意儿不是这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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