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唐森大人,你喜欢画画吗?”塞拉菲娜问了一个蠢问题,明明唐森一路上走走停停画了这么多,肯定是喜欢画画啊。 “谈不上……”唐森又画好了一幅,啪地合上本子,“从我来的地方,有种电子设备……魔道装置叫做相机,如果有那个我就不画了。” 唐森画画主要是为了记录,近处的物体建模要做得非常精细,所以需要大量的细节作为支撑。 而远处的山脉和天空……用贴图就好了。随便画一画,反正也没有望远镜怼上去看。 “相机?” “就是一种将风景定格在画布上的魔法。”唐森解释,“制造像是直接用肉眼看到一样的画。” “不,我更喜欢唐森大人画出来的。”菲娜摇头,坚定地说道,“尤其是那些山和天空。” 菲娜想了想,脸上透出一点红晕,“那些山和天空,比真实的更加漂亮,让我觉得能看到这样的风景……活着真是太好了。” 唐森被她说得一愣,又从怀中掏出本子,翻阅起来,他不太记得那些山和天空怎么画的了。 那些笔触都是他潜意识带着手指绘制的色块,没经过太多的脑子。 有的时候只是瞄了一眼天边的样子,就凭着印象草草绘制。 这不就是印象派画法吗? 这个世界还处于想方设法让画作逼真的阶段,还没到印象派出现的时候。 但是……靠画作赚取情绪价值吗? 怎么把这么简单直接的手段给忘了,唐森默默记了下来,他打算从上城区的爱的鸡开始,先在墙上挂上《印象·日出》、《睡莲》等大师作品看看反响。 果然,每一个新的视角都有价值,带着这位圣女侍从果然没错。 想着,忽然见到菲娜闪过一片金光,是圣光治疗术。 “怎么了?”唐森问道,“哪里受伤了?” 塞拉菲娜尴尬地笑了笑,“是这双鞋子,有点磨脚。” “所以磨坏了就用圣光治好接着磨是吗?”唐森无语道。 塞拉菲娜一歪头,那意思看上去是在问:“不然呢?” 这两天她基本上走两个小时脚就起泡了,然后就用圣光将脚治愈,继续和鞋子对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