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陆九凌颇感意外。 他还准备拿回这两件禁忌物后,去神明议会找神仆查询,没想到这位鬼新娘居然知道它们的属性。 而且这番话听上去,煞有介事,应该没错。 “略懂一二!” 鬼新娘谦虚。 “此外,这个铃铛还能暂时惊退、驱散怪物,尤其对僵尸死灵,效果更甚。” “不过此铃铛不能频繁使用,否则你会产生去义庄、乱葬岗之类埋葬死人的地方睡觉的冲动,并且会沉迷于收集尸体,甚至出现和尸体终日为伴的嗜好。” 鬼新娘叮嘱,言谈间,带着一些嫌弃。 显然不喜欢这个金色法铃,不过这是夫君的东西,她依旧帮忙取了回来,不然此等邪恶之物,早被她丢弃了。 “我记下了!” 这应该就是禁忌污染了。 不过现代社会,没有义庄和乱葬岗,那自己要是被污染了,大概会跑去医院的停尸房或者殡仪馆睡觉,乃至偷尸体吧? 想想都可怕,还有一些恶心。 “这支金步摇,是妾身娘亲留给妾身的传家之物,你仔细收好。”鬼新娘叮嘱:“如果妾身出门在外,你着急见妾身,那么用此金步摇染上你的鲜血,妾身便可得到消息!” “还有,如果有邪祟要伤害夫君,你掷出这支金步摇,便可索迹退敌。” “娘子有心了!” 这意思是,金步摇是召唤鬼新娘的道具?不过陆九凌更在意的是‘出门在外’四个字。 看样子,骆玉真还是会走的? 鬼新娘不说话了,微微低头。 陆九凌看着红盖头下面微微晃动的金线流苏,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骆玉真欲言又止。 “娘子,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有什么都可以和我说,不用担忧。” 陆九凌嘴角一抿,恰当好处的浅浅一笑,配上他的颜值,不仅阳光帅气,亲和力更是拉满。 陆九凌当年大学毕业面试找工作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对着镜子笑五分钟,甚至还钻研过演技,就是为了养成一个良好的仪态。 默默无闻奉献别人也能发现你的时代早过去,现在讲究曝光度,也就是流量。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能恰如其分传递出各种情绪的笑容,本身也是一张名片,一个容易让别人记住自己的点。 陆九凌的老妈一直和他说,人要多笑一笑,如果每天板着脸,心情也会变得阴郁低落,像是泡在连绵的梅雨里,人生都要腐烂了。 其实陆九凌明白,老妈说的是一种面对生活的心态,这也是陆九凌为什么被网约车撞到这边后,处境极差,却没有悲观失落,立刻捡起课本,开始拼命读书的原因。 他妈妈说过,站起来,永远比躺下去更难,所以儿子你哪怕往前走一步,妈妈都为你骄傲。 “夫君……” 陆九凌一听到称呼从官人变成了夫君,更加正式,他也放下筷子,坐正了身体。 “夫君,我看那边有一间闲置的房间,我可否借用,存放嫁妆?” 鬼新娘声音中透着一抹紧张,显然担心陆九凌不允。 “随便用!” 鬼新娘说的是前室友住的那间房,现在这个时间点,女房东根本租不出去。 “多谢夫君!” 鬼新娘起身,朝着陆九凌福了一福。 “这么客气干嘛?” 陆九凌吃完面,鬼新娘立刻伸手去拿碗。 “官人歇息去吧,妾身来收拾!”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陆九凌拿着碗,躲开了鬼新娘的手。 一双白嫩纤细的右手从大袖衫里露出来,食指涂了红色的丹寇,清纯中又有一抹明艳,一份小性感,让人禁不住想抓住嗦一口。 那天在婚礼上喝交杯酒,陆九凌惊鸿一瞥,看过鬼新娘的右手,漂亮的无以复加,现在再次看到,还是同样的感受。 美的不可方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