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警员们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那些无头的同僚。 一个警员死死攥着胸口的十字架。 “对不起,警长……我……我不能死在这里。” 他将温彻斯特步枪扔在地上。 解下腰间的枪套,连同柯尔特左轮和一排备用子弹,也一并丢弃。 “我跟安妮下个月就要结婚了,我答应过她,要活着回去……” 他举起双手,向着街垒外走去:“我没有武器了!我出来了!别开枪!我投降!” 所有人都看着他一步步走进那片灰色浓雾。 雾气中。 那个爱爾蘭口音再次响起:“别紧张,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比利……比利·汉克斯。”年轻警员结结巴巴地回答。 “哦,比利·漢克斯先生,” 那个声音拖长了语调,“我代表‘狼群’,提前祝你新婚快乐。一个月后,当你搂着你那年轻貌美、身体滚烫的新娘时,你一定会无比感激自己今完做出的决定。滚吧,去享受你的人生。” “谢……谢谢!谢谢你!” 比利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消失在了浓雾的更深处,很快就听不见脚步声了。 他真的活着离开了。 这个事实,像一块巨石投入死寂的池塘。 “警长,我老婆下个星期就要生了,我得回去陪着她!”第二个男人站了出来,一边扔枪一边为自己的怯懦辩解。 有了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一个中年警员满脸愁容地说:“汤普森先生,我得走。我老妈……她……她最近谈了个新男朋友,你知道的,那家伙看起来不像好人,我得回去帮她把把关。” 这个理由蹩脚得令人发笑,却没人笑得出来。 紧接着,各种奇葩的借口层出不穷。 “我昨天烤了一只火鸡忘在烤炉里了,再不回去镇子都要被我烧了!” “我……我约了医生今天看我的痔疮!” 汤普森疲惫地挥了挥手:“够了,都别他妈的编了。” “想走的,都走吧。” 剩下的警员们如释重负,不再费心找理由。 开始扔下武器。 步枪、手枪、子弹带,此刻被弃之如敝履,在泥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他们高举着双手,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浓雾。 不到十分钟。 街垒后就只剩下汤普森警长孤零零的一个人。 他站在那堆冰冷的枪械中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