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传真纸张缓缓吐出,抬头上“紧急”的字样让秦建国瞬间皱起了眉头,他拿起还带着点温热感的传真纸,仔细阅读起来: —————— 汉东省公安厅 刑传【1991】001号 等级:紧急 日期:1991年2月22日 《关于请你局派员协助核查涉枪线索的通知》 长乐县公安局: 昨日,汉阳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重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过程中,对一人贩子窝点实施抓捕时,遭遇案犯持枪暴力拒捕,双方发生交火,最终成功击伤并抓获案犯八名,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十余人。 现场缴获枪械五支,子弹七十余发。经汉阳市局技术部门初步检验,其中一支为警用配枪(编号:4638646),经与全省枪支档案及重大涉枪案件信息库进行比对,确认该枪系你局一九八一年5·23杀警案中被盗抢的警用配枪。 弹道初步比对结果亦支持此结论。 该线索涉及历史积案与现行暴力犯罪,且可能牵扯更广泛的犯罪网络,省厅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必须彻查枪支来源,一追到底。 现根据案件侦办需要,特请你局立即派员,携带该案全部档案资料副本,前往汉阳市公安局刑侦处报到,协助开展并案侦查工作。 你局当于一日内将派出人员名单及预计抵达时间上报省厅刑事侦查处备案。 主送:长乐县公安局 抄送:汉阳市公安局、省厅刑事侦查处。 —————— 秦建国快速浏览全文,拿着传真纸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指节有些发白。 “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十年前杀警案被盗抢的警用配枪……” “编号:4638646,唐队,十年了…你的枪,终于出现了!” 他喃喃地念着那个枪号,眼神变得锐利而复杂。 1981年5月23日,时任长乐县公安局刑侦队长的唐华,在加班至晚上九点后,于下班归家途中遭遇歹徒伏击牺牲,其佩戴在身上的五四式手枪(编号:4638646)被盗抢,此后再无踪迹。 此案中,歹徒选择夜间偏僻路段伏击,唐华当场牺牲,现场未遗留搏斗痕迹,推测其可能是在猝不及防之下,被歹徒从背后突袭,使用匕首一刀刺穿唐华心脏,作案过程迅速,未引发周围居民注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