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到了西园仔细一看,瘦骨嶙峋的男孩竟与陈姨娘有几分相像,眉宇间还有几分父亲的影子。 陈姨娘原名陈静,是母亲的陪嫁丫鬟,与母亲情同姐妹。 母亲死后是陈姨在云诡莫测的侯府守护她照顾她八年,替她挡下无数明枪暗箭。 直到八岁,顾瑾被送出侯府两人才被迫分开。 两人虽不是母女却胜似母女,再次得到陈姨消息已经是三年后,来信只说她患病暴毙。 当时她没有立身之本,纵然觉得陈姨死得蹊跷,也无能为力。 既然回侯府了,那就找出真正原因,以慰陈姨在天之灵。 这也是顾瑾不得不回来的原因之一,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眼前的孩子。 “你们还是不是人呢!对一个孩子竟下死手,你们家里没有孩子吗?” 百灵气的双眼通红,随手捡起旁边棍子上前驱赶狼狗。 男孩的胳膊已经被咬得血肉模糊,鲜血浸湿了他单薄的衣裳。 周围嬷嬷丫鬟看得津津有味,突然被打断,“野丫头!好大的胆,敢在侯府撒野!” 见百灵是生面孔,又穿得破破烂烂,一个微胖的丫鬟掐着腰对着百灵尖叫,“这可是顾珩大少爷的猎犬,伤了它,十条命都不够你赔!” 见百灵还要上前,有两人想要上前拦住百灵。 百灵一个丝滑的闪身躲开两人,让她们扑了个空,还险些撞到一起。 “滚开!臭狗,滚开!”百灵奋力挥舞手中的棍子。 和顾瑾在乡村待的这几年,百灵没少干农活,一身的蛮力还是有的,甚至比一般侍卫的力气还大些。 狼狗吃痛被驱赶到一旁。 百灵将男孩护在身后,棍子横在身前,虎视眈眈地盯着狼狗和其他人,“来呀,怕了?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今天我就让你们知道知道,桃花为什么这样红…” 打了人家还不算,嘴上必须占些便宜,这就是百灵。 那微胖的丫鬟看不惯百灵如此,气愤地将一块鲜肉扔到了百灵附近。 狼狗嗅到鲜肉味变得狂躁起来,龇着牙、流着口水冲向百灵二人。 顾瑾异瞳闪烁厌烦之感,手在空中比画几下,一道金光凭空出现化作一柄飞剑,“退!” 随着话音落下,金光飞剑快速没入狼狗腹中,随后竟鬼使神差般地重重倒飞出去。 “砰!嘤嘤…”一声落地,死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