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叶明昭见他态度不错,却也不知目的,淡淡问, “你有何事?” “在下侯景霄,刚才就在贵店附近,看小姐处理事务真是干脆利落,在下佩服。这贸然拦马车,实在是…实在是被这马吸引的移不开眼。小爷我就没见过如此好的马,高大,健壮,四肢有力,好像能直冲云霄一样!” 凌云被夸的高昂起了头,兴奋地原地踏了踏马蹄。 凌云:我就是这条gai最靓的仔!天下第一帅,不服你来打我噻! 叶明昭皱起了眉头, “所以你想抢我的马?” “不不不,小姐误会了,在下是想买下这匹马,小姐你开个价吧,我绝不还价。” 说完话眼神就忍不住黏在了凌云身上。 侯景霄是京城非常特殊的存在,他爷爷那辈因军功卓绝被封为了异姓王,自此风光无限。他爹也是能力不凡,但新帝继位后一直疑心猜忌他们家,后来他爹也就收敛了锋芒。 即便后来又宫乱,现在的皇帝上位,有意交好,但他爹也没有再露锋芒的意思,表面只是担着一个闲职。 后来他出生了,更是直接不入朝堂,反而明晃晃地做了满身铜臭的商人,一身红衣更是成了他的标志一样,因着身份,倒也没人敢惹他。 平时爱好颇多,尤其是对马,更是喜爱至极。 叶明昭看他确实是喜欢凌云,也没有巧取豪夺的意思, “不好意思,这马不卖。” 侯景霄有些着急,这么好的马要是得不到,他这辈子都得睡不着觉了。 “小姑娘,你就卖给我吧,我保证会对它很好很好的。我出五千块银子如何?” 围观人群一听五千两,瞬间炸开了锅,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五千两,那得是多少钱,一间屋子能装得下吗?这一匹马竟然这么值钱,就是把他们都卖了也买不起一匹马啊。 凌云:这个红小衣竟然觊觎小爷的肉体!小爷我千金不换好吗?你把小爷买走小爷上哪去喝那么好喝的水啊,上哪去吃那么好吃的苹果啊?呸呸呸,我淹死你。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