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日记与凶器-《让你打官司,你把对面全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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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证物理定位:江南省乌镇城郊,赵楼村,刘倩倩故居,东屋卧室床下,自东向西第三块地砖之下。】

    随着系统提示,一个日记本的电子扫描文件,出现在电脑桌面上。

    陆诚点开文件。

    这是一本粉色的日记,封面上还贴着二十多年前流行的卡通贴纸,字迹娟秀,充满了少女的心事。

    他快速翻阅着,前面的内容大多是些学习的烦恼、和朋友的趣事,以及对未来的憧憬。

    陆诚直接将页面拖到了最后几页。

    从遇害前半个月开始,日记的字迹开始变得潦草,甚至有些地方因为用力过猛而划破了纸张,字里行间充满了压抑不住的恐惧和厌恶。

    【7月21日,晴。】

    【今天放学,高鹏又在路上堵我。他开着他爸那辆黑色的桑塔纳,非要送我回家。我不想理他,他就一直跟着我,还说一些很难听的话。他以为他家有钱就了不起吗?全镇的人都知道他爸是开建材公司的暴发户,他自己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混混!真恶心!】

    【7月28日,阴。】

    【我快要被高鹏逼疯了!他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我家的电话,天天晚上打过来。我爸妈一接,他就挂掉。只有我接的时候,他才说话,说的那些话……我都不敢告诉爸妈。我把他骂了一顿,他竟然在电话里笑,说我迟早是他的女人。我好害怕。】

    【8月4日,雨。】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必须把这件事告诉老师,告诉爸妈。高鹏就是个魔鬼,我感觉他看我的眼神,像是要吃了我一样。我不能再忍了,明天,明天我就去学校找王老师!】

    最后一篇日记,定格在了8月5日。

    也就是刘倩倩遇害的前一天。

    日记上的内容,清晰地勾勒出了一个因被持续骚扰而活在恐惧中,并最终下定决心反抗的少女形象。

    这本日记,不仅为真凶高鹏提供了详实无比的作案动机,更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了那份将动机归结为“陈浩求爱不成,激情杀人”的判决书上!

    陆诚面无表情地关掉文件。

    所有的愤怒和杀意,都已沉淀为眼底深处的一片寒冰。

    他甚至没有片刻的停顿,在次对系统下达了第二道指令。

    “提取【江南少女遇害案】证据链中,第四项证据。”

    【指令已确认。】

    【【证据之眼】(高级)已启动,今日剩余使用次数:1/3。】

    【正在提取【物证】:真凶高鹏作案时所使用的凶器——刻字红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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