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咱家世代贱民,我却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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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林修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不经意间被人盯上了。

    而此时的李洪哲却是无比的愤怒。

    “爷爷,您的意思是,咱们就眼睁睁的看着林兄忍受牢狱之灾,眼睁睁的看着他被黄为民折磨死?!”

    “有您这么做师长的么?!”

    李庆简直被这逆孙给气懵了,偏偏他还不能说明真相,他总不能坦白,有永宁公主在,除非当朝圣人下旨,否则林修想死都死不了吧?

    他要是敢将这真相坦白,永宁公主一定会把他的胡子一根根全给薅下来。

    李庆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好一会才解释道:“圣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林修此番遭遇,看似忍受牢狱之灾,实则不然。”

    “我呸!”

    李洪哲显然不吃李庆这一套,他涨红着脸,一字一句的说道:“爷爷您就是说的好听,实则老了,就是忌惮他黄为民。”

    “您怕,我可不怕!”

    “书院的学子亦无一人乃是贪生怕死之辈,我这就召集大伙去衙门讨个说法,我就不信他黄为民敢将我们这么多的学子全给押进大牢!”

    “县衙不给个说法,我就告到府里去,我爹要是也怕了,我就进京去找当今圣上告御状!”

    说完,李洪哲转身便走。

    而李庆看着这逆孙,简直被气的脑袋发昏,险些一口气没倒腾上来,半天都说不出来一个字。

    等李洪哲走远了,李庆脸上的怒意却是骤然被笑容所取代。

    他家这混小子,自幼便受尽了宠爱,多多少少有了些纨绔的性子。

    以前李庆着实头疼的很,为了改掉李洪哲的臭毛病,他甚至亲自将李洪哲从府里抓来,强行留在身边。

    可如今一看,曾经的混账小子身上的纨绔性子已然被磨平,甚至还多了几分正气。

    “林修啊林修,你小子倒是好大的本事,你帮了老夫这么大的忙,也不枉老夫承受这么大的压力,偷偷将永宁公主留在书院。”

    此时的李庆,颇有些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之感。

    “京城的火已经烧了数月,我们这边,也应该要起风了。”

    ……

    与此同时,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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