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杀戮 下-《最强单细胞》


    第(2/3)页

    乍然,他的身躯开始旋转起来,不断增厚的细胞膜化作柔软坚韧的外皮。

    几颗子弹来临,在接触齐飞身体的一刹那,发生了些许的偏转。原本垂直的入射角瞬间化作了六十度,甚至三十度。

    经典力学体系中的冲量开始分解成几个分力。

    子弹!失去了最佳进入角度,也没有发挥出最大的穿透力!从齐飞细胞膜一侧穿入,又从另一层穿出。

    “没有血!”洛浑天瞪大眼睛,他清晰的看到齐飞的伤口处根本没有一点鲜红的血液,取而代之的是透明的胶质。

    “你是公子!”洛浑天大惊失色,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东西。可回过神来一想,这事情又有所不对,他擦了擦眼睛,惊恐的发现齐飞的皮肤表面哪有什么伤口,似乎子弹从来没有落在他身体上一样。

    齐飞一愣,公子又是什么东西。实际上他现在已经想到让细胞质有颜色的办法,那就是在细胞质之中合成血红蛋白。只是这个想法从出现到现在,一只没有机会实现罢了。

    现在看到洛浑天得知自己没有血液之后震惊的表情,彻底落实了齐飞这个想法。必须在细胞之中合成血红蛋白,至少要让自己的体液变成血液的模样。

    意念一动,细胞核绽放出一阵阵电信号,大量的信使rna开始从细胞核之中钻探而出,穿梭到高尔基体之中疯狂的制造起了血红蛋白。

    不到一个眨眼的功夫,少量血红蛋白已经被输送到细胞膜附近,随着齐飞一阵收缩,少量带着血红蛋白的细胞质挤压而出。

    一时间,他的身体表面被一层血红的细胞胶质覆盖,模样狼狈,极其狰狞。与此同时,他一只手抓住了苦意,锋利的指尖穿透了苦意的皮肤,抓住了苦意柔韧的脊椎骨,轻轻一捏,随即借助自己旋转带来的动能,将苦意化作子弹,朝着蛙毒投掷而去。

    “失血了!”洛浑天擦了擦眼睛,一只手抓紧衣角,忍不住惊呼一声。

    “出血量总和超过一千!”

    洛浑天已经状若疯魔,他苦苦的计算着齐飞胸腔的出血量和身体表面的出血量,心跳砰砰的不停。这一刻,他已经魔症了。

    “还剩五百!短时间内再失去五百就到达人类的代偿极限,就算他暗劲通达,也会进入短暂的昏厥。”

    一千五百毫升的失血量不会对国术高手的生命造成危险,可短期内失去一千五百毫升,绝对会让人产生极大的负面状态。

    只能能够延缓一下齐飞的动作,狙击枪加上他自己的飞刀,足以把齐飞玩弄在鼓掌之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