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那娇悍的女孩(两章合并)-《初恋蜜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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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眼前这个身穿一身红的女孩子,看起来娇悍得很,小脸红彤彤的,眼睛水汪汪的,现在一脸认真地看着自己。

    只是那时候的墨煜,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距离死神的距离,是那么地近。

    只是勉强地微张了口,他却连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留下,一片的沉默。

    “好吧,看在你那么弱的份上,作为这条街的老大,我就给你一份吃的!”

    十五岁的姑娘,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显得十分自豪,神气十足,只见她耸耸肩,把书包里的面包拿了出来,撕开了包装,递给墨煜吃。

    这是墨煜第一次吃不是来自法国厨师烘焙的面包,明明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面包,却没有想到让他感觉到那么地美味。

    几口几口,直到最后的狼吞虎咽,墨煜很快就把面包吃完了,只是嘴角还沾着一点点面包屑。

    那时候冬天的天空,夜幕降临得特别快。

    那娇悍的女孩,只是勉强能看到墨煜的脸,留意到他嘴角的面包屑,自然而然地把一块手帕,从书包里拿了出来。

    明明是很不客气,很没有礼貌的话,可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带着一股娇柔,让墨煜的脸一红!

    “拿着,擦一下嘴,看你吃得,嘴角都是,丑死了!”

    墨煜赶紧地接住手帕,用力地在嘴上,擦干净了自己的嘴,甚至还用力过猛,把这没有血色的小嘴带上了一抹红色。

    “哈哈哈,你这孩子,挺有意思的!你有家人吗,要我帮你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来接你吗!”

    那娇悍的女孩子,说话就像她的做事风格一样,雷厉风行得很,却霸气十足。

    看起来,特别得可爱,起码在墨煜眼里,是那么地可爱,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衣着太随便了,没有让这眼前的女孩,对他没有好的印象留下。

    只是认为他是一个没有家的流浪孩,或者和家人走失的小屁孩!

    墨煜舔了几下干渴的嘴唇,迟疑了一下,说道:

    “我有家人,你可以给手机给我打一个电话吗?我让她们来接我,好不好!”

    那娇悍的女孩子,耸耸肩,说道:“我也没有手机耶,我只是一个十五岁还寄人篱下的穷逼孩子!

    不过,我还有两块钱!够你打电话了,这都是我辛辛苦苦攒私房钱,攒下来的。

    今天你遇见我,算是捡了大运啦,本小姐,就赏给你啦!”

    明明十分地舍不得,林小珊还是把那钱,从书包的隔层里拿了出来,左看右看,看了好一会儿,才肯递给墨煜。

    那表情,可把墨煜逗着了,原本她还想说些什么的,可是突然之间,林小珊听到小镇传来的钟声“铛……铛铛……”

    她神色一变,转身就想走了,一边小跑,还一边嘀咕道:

    “死了,死了,忘记回去给那老巫婆煮晚饭了!”

    墨煜心急如焚,追在她身后,大喊着:“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好去谢谢你!”

    林小珊转过头来,粲然一笑,明眸皓齿,又如同初绽放的牡丹:

    “我叫顾……铃……月!记住啦,你一定要来找我呀!”

    说完转回身子,她就往远处跑去了,娇小的身影,红色的棉袄,跑得可快了!

    然而墨煜却傻傻地愣住了,那女孩,真美,他几乎可以听见他剧烈的心跳声:“噗通,噗通……”

    她……她是叫顾……铃……月,对吗?

    墨煜一直远远地看着林小珊的身影,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最后才肯低下头来,看着手中的两块钱和那块洁白的手帕,一边心里默默地想着!

    年少时不知道什么是动情,长大后,她的模样,她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都反复地在他的心里面回忆着,他才意识到,这就是动情。

    从一开始的相遇,或许这就是命运在冥冥之中的安排,巧妙得很,又意外得很。

    回忆到这里,已经结束,然而现在眼前的可人儿,却告诉他,他心里那个娇悍的女孩,不是叫顾铃月!

    那个女孩不是顾铃月,那她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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