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摇滚音乐节-《我写灵异小说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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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也正是这一次,我才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纯粹的东西,叫做热爱!

    有的人白天要去饭店里打工,刷盘子洗碗,晚上回到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一个人捧着吉他,就像是捧着自己青春的灰烬,每一个音符,都是生命的绝唱。

    音乐节一共五天,有的人干脆就在草地上搭起帐篷,睡在里面。也是在哪个时候,我知道了还有一种女人,叫做“摇滚果儿”。

    很可惜,虽然对于摇滚有了一些了解,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在一片嘈杂的尖叫与呐喊之中,捧着电脑码子的我显得无比的另类。

    看着沈沫和那些人一起尖叫,一起欢笑,我由衷的为她感到开心,至少,她在这个肮脏的世界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纯净!

    人生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深浅!

    不管你们怎样理解这句话,但是我在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十分纯净。也许,当你看到这句话不会再联想到生殖器的时候,你就真正的在这世界上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了!

    一天下来,沈沫的嗓子都是哑的。不过她还是很开心,似乎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疲惫。为了让她玩儿的开心,我也去买了一顶帐篷,晚上就睡在草地上,感受着大自然带给我们的轻松惬意。

    凌晨十分,一泡尿把我憋醒了,迷迷糊糊的走出帐篷,想到不远处的大树地上给它施点儿肥。

    那棵大树似乎一点儿也不缺肥料,还没到近前,一股浓郁的尿骚为就扑鼻而来。我刚解开裤腰带,把它逃出来,树后面忽然闪出一个人影,头也不回的往远处跑去,我看到了半个白嫩的屁股,还有藏在缝隙之中的红色T-back....

    “我草,还特么听奔放。。。”

    我一遍嘀咕着一边尽情的释放着膀胱里的存货。

    突然,眼角闪过一道黑色的身影,速度奇快,直奔舞台而去,那速度之快根本不是人类所能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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