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在无数次的斗争中,“自我意识”有另一个“自我意识”和它对立;它走到它自身之外。 这有双重的意义, 第一,它丧失了它自身,因为它发现它自身是另外一个东西; 第二,它因而扬弃了“外在”,因为它也看见另一个“自我意识”没有真实的存在,反而在对方中看见它自己本身。 这就是所有智慧种族个体的“思想斗争”,或者说“选择”时刻的“内在运动”: 晚上吃茄子还是吃黄瓜? 晚上去洗浴中心点小美还是点小丽?小美漂亮,但活儿一般,小丽长得一般,可是架不住人家活儿好啊,冰火玩的666,老带劲了…… 报清华还是报北大?这个太好选了,反正两个都考不上…… …… 所以,智慧种族个体“选择”时刻的“内在运动”完全是两个“自我意识”的双重运动。 每一方看见对方作它所作的同样的事。 每一方作对方要它作的事,因而也就作对方所作的事,而这也只是因为对方在作同样的事。单方面的行动不会有什么用处的,因为事情的发生只有通过双方面才会促成的。 因此行动之所以是双重意义的,不仅是因为一个行动既是对自己的也是对对方的,同时也因为一方的行动与对方的行动是分不开的。 它们承认它们自己,因为它们彼此相互地承认着它们自己。 一般情况下,“自我意识”的斗争,一个依赖者,一个是被依赖者,存在“主”和“从”的关系; 所谓“主”的“自我意识”,往往是在“选择”中“获胜”较多的一方; 这种情况,在每一个人或者每一个“智慧种族”个体上都普遍存在,而“选择”的结果,就是这个人的“行为模式”! “行为模式”对于的“内在”,就是所谓的“个人价值观”。 但是,也有个别的情况,“从”的“自我意识”变的强大,从而导致“主”“从”两个自我意识的完全分离: 人格分裂,就是这种极个别的情况!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