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用钱卖不走(395°)-《闪婚总裁:老公宠妻太甜蜜》


    第(2/3)页

    没错,霍逸航所见到的郁初柒就如莫芷芳所说的那样,心肠好、乐于助人,那天,郁初柒帮助了一个捡易拉罐的老太太。

    “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找她这样的女孩,当妻子。”霍逸航意味深长地说道。

    莫芷芳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霍逸航刚刚说什么?他说,他要娶妻!

    也对,霍逸航都快三十岁了,是该找个女人结婚了。

    “霍总,您打算脱单了吗?那……”我呢?

    后面两个字,莫芷芳并未说出口来。

    她和霍逸航的关系,让她不配说出那两个字。

    公园里。

    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特别是老人和小孩居多。

    郁初柒在一处卖金鱼的小商贩的摊位前停下了脚步,和身旁的一群小屁孩挤在一块捞金鱼。

    她觉得,家里太死气沉沉了,买两条金鱼回去养不错。

    “喂!凌绝哥,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金鱼?”郁初柒抬头看了一眼站在一旁居高临下的盛凌绝问道。

    盛凌绝俯视着鱼池里的金鱼,指着其中的唯一一条通体黑色的金鱼说道:“黑色的。”

    “那我就选这条红白色的花金鱼吧!”郁初柒将盛凌绝喜欢的那条捞起来后,又将自己喜欢的这条给捞了起来。

    买了金鱼,两人又一起挑选了鱼缸和鱼饲料。

    接着,两人是徒步走回去的。

    途中,郁初柒捧着盛有金鱼的一次性塑料鱼缸,而盛凌绝则抱着大大的玻璃鱼缸和鱼饲料。

    如果不是盛凌绝自降身价,恐怕他也没这机会来体会如此平凡之中的乐趣。

    郁初柒对盛凌绝突然说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小时候,我特别想养这种普通的金鱼。但是,妈妈却说,家里养热带鱼才美观。在妈妈的眼里,物因为贵才美,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