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秦晨晨走到车前,通过敞开的茶色玻璃窗可以看到冷墨正在低着头打手机游戏。耳朵上挂着一副白色的耳机。 他很喜欢白色。但是这么多年来,她就从没有觉得他适合过白色。 白色,应该是纯净的,优雅的,温柔的。 而他,却将白色演绎得极其放肆和妖娆。 刚才凌氏夫妇说冷家之所以领养她是因为要给冷家大公子冲喜。这个理由,只有一半是站得住脚的。 冷墨的身体在少年时期的确是很差,据说是当年出生时早产的缘故。不过后来,他上大学之后,就壮得跟头牛似的。那六块腹肌,可不是盖的。 嗯?等等,她是怎么知道他有六块腹肌的? 难道她以前见过? 喔,该死的记忆障碍症!总是让她记事只记一半。 开门上车。 某人不为所动,依旧专注而慵懒地打着游戏。 他打游戏时的姿势很随意慵懒,身体一歪,脑袋一斜,那狭长漂亮的丹凤眼里全是无边漫长的随意和淡漠。 面对手机屏幕上花花绿绿的玩意儿,他向来是不发一词。秦晨晨不禁怀疑,他挂着耳机,就是专门听别人说脏话的吗? 通过他快速在屏幕上点击移动的手指可以看出,他的手不仅修长漂亮,而且很白,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少爷手。事实上,他整个人的皮肤都很白。尤其是在少年时期,那种白还透露着些许病态。 在清晨温暖的阳光下,他的白就更显得单薄而晶莹。 “这么快就回来了?”他轻启薄唇,淡漠而慵懒地问道。 “嗯。”秦晨晨阖上眼睛,头偏向窗户的那一边。 之后,再也没有交谈了。 这种无交流的状态,在秦晨晨的记忆里,曾持续多年。或许是因为回到了12岁,变了个身体,她现在想问题倒是客观了些。 虽然她的记忆障碍症导致她忘了些具体的事,但是当初爱上冷墨,左不过是因为那张俊美如神祗的皮,此外,她还真找不着别的理由。 而且,他们的地位一直处于男高女低,二人也没什么共同话语,再加上这尴尬的“亲情”关系,引起灵魂的共鸣是不可能的。 所以,秦晨晨可以得出结论:当初的自己,真TM肤浅! 回到冷宅,佣人告知秦晨晨,冷石安出差去了。出差后去直接去京都,不回来了。 她的头瞬间炸了。 这意味着什么?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