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武直咧嘴一笑,语速怪异而飞快,如一个恶魔道:“这样,我今日先拿十个绣墩走,一旬后若付不起这一千五百文,我家娘子就归你;不过,若是一旬后我还清了这个账,我要再从你这里抱走七十个绣墩,怎么样,成交不成交?” “大爷,您先别急,容小的把这个账先算一算……” “算吧!”武直一松手,小老板软倒在身后一只马扎上。 好半天,小老板才算清楚,八十只绣墩的价值。他抹着汗,手还一直在颤抖,确定了一遍又一遍…… “这买卖做得做不得?”武直问他。 “做得做得,当然做得……” “你是吃亏了,还是赚大发了?” “我,嘿嘿,嘿嘿……” “那就赶快文房四宝伺候,签字画押吧!” “是是是……” 小老板点头如捣蒜,立刻屁颠屁颠的去隔壁家请来了一位会写字的老先生,并准备好了笔墨,由老先生起草契文,最后由武直和他两人一起按下手印,签字画押。 契文如下: 今有天王堂武大郎与席地街邓小乙立下契约,双方彼此约定,甲方以武大家新进小娘子潘金莲为筹码,乙方以自家店中八十只绣墩等价…… 武大自即日起从小乙家赊走十只绣墎,可在店内任意挑选,双方赌定十日之内,若武大足额归还十只绣墎的价值,即总钱一千五百文,则武大可于小乙店中再度抱走七十个绣墩,凑足八十整数; 若武大届时无法足额归还十只绣墎的赊账,哪怕少了分文,则甲方必须将作为筹码的潘金莲拱手相让,易主邓小乙。 双方对此契约一致认可,毫无异议,本契约真实有效,公正公平! 撰写人、见证人,间壁吴老三。 然后底下就是双方的签字与画押。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