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闷热的厨房里,宋今昭正在教春杏和青霜制作凉皮凉面和茶饮奶茶。 院子里的井边,福顺坐在小凳子上洗各种猪内脏,前前后后用草木灰揉搓了三遍,换了十几盆水才把肠子洗得透白。 光卖凉皮凉面和茶饮不够,宋今昭还打算上卤货。 卤香味飘到隔壁,正在院子里进行负重训练的叶良玉停下动作,抬头顺着香味飘过来的方向望去。 云鹤走到墙边耸动鼻子,“老爷,是宋家传过来的,申时初就开始做晚饭,是不是太早了点。” 叶良玉深吸一口香味,舌头开始分泌口水。 他收回视线道:“过几日宋姑娘的吃食铺子要开张,可能在试菜。” 云鹤将叶良玉扶到轮椅上坐下,“不仅是吃食铺子,好像还要开医馆。” 叶良玉盯着自己笔直的双腿,“太医都治不好的病宋今昭能治好,她开医馆对百姓来说是好事。” 读过书、武功高强,会赚钱、医术高超,这样的女子世间找不出几个。 偏偏是个女子,否则区区安阳府哪里容得下她。 飘出去的卤香味使得住在周围三户人家纷纷走出门来瞧,知道是宋家后一个个抓耳挠腮。 这是在做什么菜,这么香,勾的人馋虫都冒出来了。 小火慢炖半个时辰后停火浸泡入味,等到晚上刚好能吃。 春杏和福顺坐在院子里咽口水。 两人以前在别家干活的时候也偶尔吃过一些主人赏的菜,可远没有这个香。 猪下水也能做出花来,怪不得主家农户出身,这么快就能富起来。 等大少爷考上举人再高中进士,宋家的门庭就会彻底改头换面。 散学后,宋启明照例去隔壁听教,宋今昭将人叫住递给他一个食盒。 “下午做的新吃食,带过去给叶先生尝尝。” 坐在轮椅上的叶良玉见宋启明拎着一个食盒进来,心里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先生,这是我阿姐新做的吃食,想着先生可能会喜欢,便切了点带过来。” 叶良玉示意云鹤去接,勾起嘴角:“香味飘了一下午总算能知道是什么了。” 云鹤打开食盒,里面装着一盘卤肉和一盘卤猪杂。 看到形似肠子的东西,叶良玉眉心微皱。 云鹤也看到了猪内脏,正要将另一盘拿走,遭到了叶良玉的制止。 “去拿双筷子过来。” 猪下水向来上不了富贵人家的饭桌,气味重,无论怎么做都令人恶心。 猪大肠更是看都没看到过,那是用来装屎的地方,吃它等于吃屎。 可盖子掀开之后,叶良玉只闻到了卤香味,没闻到腥味和臭味。 色泽红亮,切口平齐还沾着花生碎和叶良玉最喜欢的香菜沫,他忍不住想尝尝味道。 宋启明放下书、将整理好的问题册子放在叶良玉的案桌上。 然后自己跪在矮桌前思考昨日交上去后被点评过的课业,这几乎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 叶良玉先是夹起一块卤肉,肉质纹理分明,肥肉处晶莹如琥珀,瘦肉处沾着漂亮的酱色,第一眼就给人一种特别好吃的感觉。 入口浓香,一口咬下去瞳孔微缩,肥处软而不烂,瘦处香而不柴,极致的鲜美瞬间抓住了他的味蕾。 连吃三块后,将筷子伸向猪杂,首先入口的便是猪大肠。 先是嗅了嗅,只闻到恰到好处的辛香味,不浓不淡刚刚好。 入口咀嚼先是弹,外皮咬烂后里面是软糯的,肥而不腻的油脂在舌尖上炸开,香味盈满整个口腔。 这是叶良玉从未吃过的美食,不臭,特别好吃,比肉还好吃。 云鹤见他连着几筷子都要把猪大肠吃完了,眼里划过一抹惊异。 叶良玉遗憾道:“可惜不能喝酒,这些用来当下酒菜再好不过。” 宋启明抬头望一眼后低下继续凝神思考。 先生如此夸赞,早知道自己来之前应该先尝两口。 另一个小厮从门外走进来后拱手说道:“老爷,安阳书院的穆院长在外求见。” 叶良玉将筷子架在在碗碟上,双手拖动轮椅从案桌后面走出来,“请他进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