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毕姗姗诉“明嫣堂”的案子被立案之后,简直地理所当然地,“明嫣堂”的法务人员表示绝不接受调解。 毕姗姗的选择是毫无疑问的“接受调解”,因为她只想要拿到钱,可明嫣堂不接受调解。 而且明嫣堂非但不接受调解,还对毕姗姗提出了反诉! 诉毕姗姗与“闪闪传媒”侵犯“明嫣堂”名誉权,说毕姗姗在的文章已侵犯权利,想逼毕姗姗撤诉。 见明嫣堂是起诉自己“侵犯名誉权”,都不敢起诉自己诽谤,毕姗姗根本不理,让明嫣堂诉明嫣堂的,她自己诉她自己的。 她自己诉明嫣堂的能赢就行。 至于明嫣堂诉她自己的,无所谓啊,明嫣堂肯定能赢,法院也肯定判她这边在各媒体上公开致歉之类的,可她这张脸值几个钱啊?早就不要了。 然而还是那个问题,“诉讼”时间过于长了。 她根本就等不了了。 可不管发什么,都立即炸。 她这件事又没有到值得别人“转载”的地步。其他人不讨论这事,信息只在她一个人这,太容易被投诉、也太容易被扼杀了。 除非搞出更多热度。 可是,还能是什么呢? 毕姗姗愁。 她冥思苦想。 还有什么能当作武器? ………… 这天晚上,喝了点酒的毕姗姗突然之间灵光一现! 她急急忙忙爬起来,在电脑前打开一个视频软件操作了番,接着又在“闪闪传媒”的账号发了一篇新的东西——当然,是她已经炸过n轮后的“闪闪传媒”新账号,重生了的闪闪传媒。 她这时候已经杀疯了,为5万块变成颠婆,她说: 【“明嫣堂”还虐待明星!】 【“明嫣堂”让明星趴在垃圾桶上写签名!人家帅哥有素养、有操守,没说什么话,甲方公司让趴垃圾桶他真的就趴垃圾桶,只想着必须完成活动,可我们这些合作方却一个个都看不过眼啦! 好脾气的大帅哥是要被珍惜的,不是要被欺负的,ok??? 明嫣堂,快还我的钱!】 配着文字,毕姗姗还发了一条遮了脸的现场视频。 视频里面,顾乘泠的一张脸上被打了个白底红框的圆圈,上面写着一个“帅”字。 毕竟不能侵犯肖像权。 顾乘泠没注册微博,毕姗姗也联系不了他,但毕姗姗觉得自己说对方帅说对方好,替顾乘泠也弄点热度,应该不是一件坏事。毕竟顾乘泠想红起来、想赚2000万呢。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