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即使不想承认,可事实就是这样的讽刺。 她,吴佩雯,天之骄女——很少会真正喜欢上一个男人。 可一旦喜欢了,却是真心。 虽然刚才,她把厉景辉贬低得一文不值,但其实,那些话又何尝不是她维护尊荣的反话? 她这辈子,就谈过三次恋爱。 一次是还在国外读大学时,她被初恋男朋欺骗,被脚踏两只船。 知道真相后,她亲手把那个小三的脸划花,再让人把那个出生平民,欺骗自己的初恋卖去了鸭店。 第二次,就是厉君廷他们都知道的那次,震撼了整个S市权贵圈,至今还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传闻。 那是吴佩雯在初恋之后,第一次尝试接受一个男人。 对方一表人才,仪表堂堂,各方面都很好。 虽然家世比起吴家依然差了些,但胜在老实内向。 话很少,典型的工科男,甚至还有点书呆子——是某个家族,不怎么受待见的,没有继承权的私生子。 可就是这样,吴佩雯也爱上了,因为对方的内敛深情、老实话少。 可惜——贱男就是贱男,哪怕看起来老实内向,实则还是改不了偷吃的劣根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