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然,就算有人花钱聘请林大小姐骂个三天三夜,都想不到这么“有品位”的骂词。 林依婷的倔强,彻底惹怒了杨逍,抬拳打在了她左胯骨下三寸之处。 这个部位有个穴道,如果不小心用桌角碰一下的话,会疼地人眼前发黑,心跳加速,偏偏又不会昏厥,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只能慢慢熬着。 杨逍这一拳,可比林依婷不小心在桌角上碰一下,更疼多了。 她觉得,就算她用小刀子割自己的肉,都不会有这么疼。 浑身冷汗直冒,恶心无比,只想有人拿刀子捅她一刀,随便那个部位,只要能给她熟悉的正常疼痛就好。 好不容易,这种无法描述的疼痛感,渐渐轻了时,她又听到杨逍阴恻恻的问道:“说不说,我是天下最帅的那个人?” “蛆虫,都比你帅啊!” 林依婷终于能说话了。 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声尖叫出了这句话。 “自己找罪受,就别怪我了。” 林依婷的倔强,大大出乎了杨逍的意料。 却没引起他哪怕一丝丝的佩服,然后不忍,就此放掉她。 反而激起了他“天真”的戾气。 他就不信了,就凭借他的本事,会折服不了一个女孩子。 再次一拳打在她胯下三寸后,杨逍左手搂住她的腰肢,抬头左右看了眼,抱着她快步走出了人群。 他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收拾下这个胆敢说他不帅的女孩子。 他听大长老等人说起过,外界世风虽然日下,但真正的豪门贵族家中的女儿,却依旧注重自己的贞、操。 就像他一眼,就能从林依婷嘴上细细的茸毛,看出她是个原装货。 那么,既然剧痛都无法折服她的倔强,她最看重的贞、操呢? 杨逍不觉得,林依婷会为了不承认他是天下第一帅,就会丢掉保存二十多年的身子。 他没有男人的功能,可让一个女孩子变成女人,非得需要男人吗? 比方——狗。 杨逍在来会展中心这边时,就已经围着四周溜达几圈了,曾经在不远处的某个仓库传达室旁,看到过一只体型强壮的哈士奇。 公狗。 在杨逍心中,自称是万物之灵,满嘴讲述仁义道德的人类,本性其实比动物更加残暴,丑恶。 就拿狼来说吧。 它们只会在饥饿时,才会捕杀猎物。 但人类呢? 却能为了利益,做唯有你想不到的,却没有他们做不来的坏事。 所以,杨逍决定要用那只哈士奇来威胁林依婷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今晚贴身追随林依婷出来的黑西装,当前还在会展中心内,对牛主任他们大发神威。 而早就被安排在南方集团走秀现场的虎子等人,在上万人夹裹中,有谁会注意到大小姐来过,又被人强行带走了? 林依婷要被畜生祸害的悲惨命运,已经注定。 就像,无论陈大力有多么坚强,都无法抵抗岳梓童的淫、威那样。 这可是未来老板娘啊,陈大力空有一身伏龙降虎艺,但却不能拿来对付她吧? 那么乖乖出卖李老板,就是陈大力能解救自己的唯一办法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