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八章 疯子县令(下)-《锦绣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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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事邓涛虽然心下不满,却也没太放在心上,因为他为人要比兄长灵活,通过经商已过得比乃兄好得多了。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在之前的一次生意里,他折了本,而且欠了人好几百两银子,好巧不巧的是,这银子还是欠的徐家。
如此一来,邓涛的日子可就极度不好过了。为了摆脱窘境,同时又想到了兄长当初分家时所得的好处,他便把心一横,将老邓家的田产给抵了出去……
在听完邓波的讲述,也看明白了手中的字据后,县令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当真是岂有此理,这田产既是属于邓波的,他兄弟又哪来的权力将之出让给你们徐家?你难道就想凭此字据来说服本官么?”
“在下确实承认因为其他俗务繁忙,我徐家未曾能及时到衙门来过户,不过这也不是罪过哪。”徐昌显得很谦虚地承认错误道。
“你休要避重就轻,本官说的是你们根本就没交易的可能!”
“大人此言差矣!”徐昌突然用力地一摇头:“我们与那邓涛的交易绝对是合法的。因为那田产上依然写的是他们父亲邓灼的名字,身为人子,无论是邓波还是邓涛都有权将田产出让!”
“什么?”县令惊得差点站起身来,在他把目光转向邓波后,心里就更是发沉,只看他那瑟缩的模样,就知道徐昌所言非虚了。
其实这种事情放在那个年代里也是极其常见的,普通百姓向来对官府有所避讳,讲究个生不入官门,死不下地狱。而向田产房产分家这种事情,真要改了名字又都得去衙门办诸多手续,少不得又要孝敬官吏,对他们来说自然是能免则免了。
兄弟若是分家,一般来说都只是找个中间人把话说开就好,何必非要搞那么麻烦呢,就是田产名字,有时候也是留的先人姓名。一般来说,这都不是事儿,可偏偏今日这案子,却在这上面出了麻烦。
徐昌见县令一副惊讶的模样,嘴角便生出了一丝冷笑来:“大老爷,有这些证据,你总不能再说咱们徐家是在仗势欺人了吧?”他很清楚,只要这一回把对方给压下去,那这个疯子县令在华亭县里就再难翻起什么浪来了。而且徐家若是想对付他,也可以拿这个当作契机。
邓波也已觉察到大事不好,整个人颤成了一片秋风里的树叶,半晌才鼓起勇气,说道:“大老爷,小民实在是冤枉哪。这地明明是我的,却被我那不争气的弟弟以低价卖给了徐家,这分明就是他们强抢我邓家的地哪!”
周围百姓当然能想明白他有多冤,但同时也知道知县大人这回真的难以为他说话了。谁叫他们有疏漏呢,而且这疏漏还被徐家给握到了手中。
县令的脸色已变得极其难看,他当然明白这次的案子对自己有多要紧,可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帮邓波夺回土地吗?若是换了一个被告,身为一县父母的他自然能强制用官威把对方压服了,你即便再有理也没用。可对方是徐家,就只能用道理和律法来进行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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