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被孟高“奸杀”之妇,竟然是邻县奉城一个开诊郎中的妻子。 原来,这位郎中是孟高旧友,一日,孟高去奉城拜访,归来之后,便与疫病所医官冲突,至于冲突之底细,无人知情,后,孟高再访奉城,与郎中“把盏”,不知图谋何事,两人饮得大罪,据人证——奉城一个巡夜打更之更夫声称,案发之日子时,他途经郎中门前,忽见一满身是血之人破门而出,当即上前扭住,入内一看,发现妇人周身赤\/裸,双眼圆瞪,被勒死在床上,而妇人之夫,倒卧于地,周身尚余酒气,被一把利刃割喉,又刺中腹部十余刀,连肠子都流出体外,惨不忍睹。 现场遗有剔骨尖刀一柄,其上余有孟高指印。 而孟高衣上满是血迹,身上却并无伤痕。 又有邻人佐证,称曾听郎中之妇说起,这位孟姓好友,委实有不轨之意,妇人深恶,但无奈其夫与孟高交好,还斥妇人多心,误会旧友。 妇人赤\/裸之肌肤,又有数枚血印,一一察较,与孟高指印吻合。 因孟高为九品在职主薄,依大隆律,凡吏员涉案,皆由县上一级州衙审理,故而,此案由施德亲审,极快便有论断,孟高酒后乱性,趁着好友大醉,人事不省,竟企图奸淫民妇,后,郎中酒醒,正见孟高杀妻,遂上前制止,无奈其体力身高本不如孟高,兼着是大醉初醒,心有余而力不足,反被早有准备的孟高杀死! 那把剔骨尖刀原是被害者家中常备,应是孟高趁好友饮醉,私藏于身。 罪证确凿之下,孟高狡辩不得,在口供上摁下指印认罪,被押死狱,只待刑部复核处死。 一应口供、堂录,皆在施德手中,天察卫不能目睹。 而这一场审案,并未公开。 虞沨可以想象,将来刑部复核,也不会公开审理。 区区九品主薄,又不涉及谋逆、谋反重罪,没有经天子复审的资格与必要。 刑部那些人,起码品级略高者,此时还不会为了此等小事,违背金相的“授意”。 可巧,死者是名郎中,偏偏就是名郎中。 孟高究竟因为何故,才“行此”恶事,已经勿庸至疑。 但这时还不是追究的时候,假若这时让施德察觉孟高为他所荐,必然会导致孟高遭遇灭口。 而他这个钦差,只有赈灾、察匿之权,无权干涉刑案之事。 似乎,已经没有留在郫南的必要,主战场还当在并州城。 且待堤毁洪泄,万倾良田成汪泽之势,而定河下落水势终于减缓,沿河诸县再无洪涝之虞,世子车驾总算回程。 而并州城里,也已经炸了锅! 最为焦急之人,当数施德,他完全没想到世子短短数日,就察明了水患之因,并这般铁面无私,连“招呼”都不打上半句,就行雷霆之事,勋贵世家们被世子这把怒火瞬间烧得沸腾,纷纷踩来州衙,问他讨个说法——他们手中田契地契均在,如今良田被毁,多少利益被定河泱泱之水泡成一团烂泥,如何能忍,硬是要将施德这个知州推在面前,逼他质问钦差,究竟是得了谁的指令,才敢如此妄为,若无圣令,可得参他一个独断专行、妄顾律令。 甚至有人喊着要去御前鸣冤,不乏那些跋扈者,硬逼金相出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