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相遇-《半路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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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翌翔走后很久,莫智皓还坐在包间里抽着烟,浓郁的烟草味在他身边的空气里流动。

    向雨菲虽然难缠,有些任性,有些霸道,有些天真,有些无理取闹,纵使她有百般不好,看在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份儿上,看在大哥亲自开口求他的份儿上,他也不是不可以照顾她。

    他照顾她可以有千万个理由,但只需要一个理由,他便必须远远的离开她,别说照顾,就连看都不该看她。

    因为,她是余翌翔喜欢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余翌翔的时候,余翌翔刚满十八岁,他已经十八岁。当时他还不属于任何一个帮派,只是为钱着急的无头苍蝇。

    也许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所以任何只要跟钱沾边的事情,他都二话不说的扛下,就比如在龙少霆的怂恿下杀了当时在向英杰面前还算吃得开的手下。

    余翌翔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被大哥的手下打得半死,鼻青脸肿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为什么杀他?”夹着烟坐在旁边的向英杰终于开口了。

    他喘着气,体力已经透支了,“因为钱。”

    “杀了他你得了钱就会丢了命。”向英杰缓缓的说,漫不经心的模样,显然不把钱和生死放在眼里。

    “我只要钱。”莫智皓很倔强。

    “你连这个大门都走不出去,你要去找阎罗王要钱吗?”向英杰冷漠的问。

    “总要试过才知道。”

    当时的他,骨子里有一种傲气,直挺着就像一把刚刚打好的刀,又或者一把锋利的剑。

    向英杰突然抽了抽嘴角,笑了,“给他一把刀。”他对身边的手下交代道,“我倒要看看,你一个人一把刀,怎么从我这里走出去!”

    接着他一声令下,所有人都朝莫智皓扑了上去,除了余翌翔。

    他站在人群外看着,看着这头受了伤的野兽,如何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挣脱而出。

    朝他身上砍去的刀都是无情的血刃,猩红已经遮住了冷兵器原有的光芒。

    莫智皓手里的刀很快就变成热烈的火红,血水沿着刀刃抵在地面上。他红了眼睛,不管四周的人如何虎视眈眈,他都不放弃一丁点活下去的希望。他嘶吼着,怒喊着,看似胡乱的手法却暗藏着节奏。

    “住手!”

    终于,他忍不住喊出了口,在所有人诧异的眼光中,他走近已经单膝跪地的莫智皓,

    “大哥,我保他的命。”

    莫智皓还记得,他当时是这样跟向英杰说的。

    然后,他就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人在医院,他第一个反应就是从床上跳起来,然而浑身的伤让他几乎没有一块肌肤是暴露在纱布之外的。

    听到动静的人从门口走了进来,看样子应该是向英杰的人。

    “你醒了?”

    “我怎么会在这里?”

    “翔哥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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