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篇:相识-《半路繁华》


    第(2/3)页

    “你留着吧。”他说。

    言外之意,就是不止住一个月?

    看他没有要拿的意思,金亦馨歪头看了看他的表情,看到他正皱着眉不知道在想什么。她或许给的不是时候吧,她想,又把钱收了回去。

    她有些同情的看了看在前面开车的黑衣男人。跟在余翌翔这样一丝不苟的人身边工作,一定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吧。因为要随时猜他的心情。

    她扁扁嘴,回过头看到余翌翔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呵呵...”她尴尬的笑了。“你今天回来得挺早啊...”她没话找话。其实他平时都是这个时间回来,只不过她都在画画,所以从来没有注意过他回来的时间。

    他们在车上一句话都没说,就以这样尴尬的状态保持到了家门口。

    当她刚想伸手去拿车上的两袋东西,就听到余翌翔对开车的人说了一句:帮她拿进去。

    然后他就下了车。

    “金小姐,东西放哪里?”那个人问她。

    “这里吧,我很快要用到。”金亦馨指了指餐桌,说道。“我买了很多,你要不要留下来吃饭,我的手艺还不错哦。”

    “不用了,翔哥交代的事我还没办完。”他客气的说了一声,然后对着在客厅里脱下西装外套的余翌翔点头躬腰的说了一句:“翔哥,我先走了。”

    余翌翔‘嗯’了一声,态度依旧冷冰冰的。

    翔哥?金亦馨忍不住揣摩这个称呼的寓意。如果余翌翔是他的老板,他应该叫‘老板’或是‘先生’之类的称呼,这句‘翔哥’听起来很有黑/社会的味道...

    “我很快就能做好,你先去洗澡吧。”按照她连日来的观察,余翌翔回到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洗了澡然后吃饭,然后换装,然后出门。

    这是规律,所以她就无心说了一句。

    低着头挑菜的她没看到余翌翔正看着她,眼神有些复杂。

    他什么都没说,脱着西装外套走进房间。

    等到他再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真的就像她说的那样,她已经全部弄好了。

    白色的餐盘上色泽金红的牛排在她的巧手下散发出诱人的味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