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至于顾静,陆嫣是清楚的,顾静是个嗜书如命的人,她去书店挑了几本书,又买了一支崭新的钢笔。 而顾野嘛……想到她,陆嫣心里忍不住甜丝丝的,她不知道该给他买什么,但就觉得,想把整个世界都捧给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如此,总觉得他可怜,想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他! 他受着伤还去给她买蜜三刀跟芝麻牛皮糖吃,她出来了,自然也是强烈地想给他买点东西。 陆嫣挑选了好久,给顾野买了两套秋装,一双方便干活的解放鞋,一双伞兵鞋,耐穿又帅气! 眼见着天气要冷了,陆嫣又给顾野买了一套秋衣。 这年代的秋衣都是纯棉的,摸起来很舒服,售货员问她:“要多大号的?” 陆嫣有些不好意思,脸蛋微微泛红:“他一米八五左右,应该要买大一点的!” 这还是她第一次给男人买这种贴身衣物呢! 钱跟票递上去,售货员把秋衣包好给她,陆嫣想到顾野一身的腱子肉,撩起来衣服腹肌能让人流口水的模样,忽然就觉得手里的秋衣很烫手。 她买的衣裳,回头还得是她脱。 走出卖秋衣的店,陆嫣拼命拉扯回自己的思绪,她也不知道自己咋了,想到别人那都是正经的人,但想到顾野,就满脑子的马赛克。 也许是他实在是太优秀了吧。 有些男人一万次也让人记不住,有些男人一次能让人想起来一万次。 陆嫣提着东西站在路边,心里仍旧是甜蜜蜜的,同时也有些担心,不知道顾野胳膊的伤怎么样了。 等她回去,要亲手炖一锅骨头汤给他补补! 女孩儿穿一件白色钩花毛衣,一条简单朴素的黑色长裤,站在路边却有人频频地看过去。 满地黄叶的街道上,她与风景互相映衬,通身温柔娇美的气质实在是惹眼。 陆嫣从小就漂亮像洋娃娃一样,早就习惯了被人看,但忽然有个四十多岁穿着破旧军装的男人走到她旁边搭话的时候,她还是吓了一跳!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