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有好几个人举报你嫖过娼,你说一下你什么时间取得。” 登记完基本信息之后,负责谈话的警察开始钓郑为民的口供,这个时代又没有手机支付,这种案件全靠个人交代。 “这可不兴说啊,我工资存折都在媳妇手里,我拿啥嫖?” 郑为民早就不是第一次坐在这谈话了,跟组织有充足的斗争经验,根本不上对方的套。自从他跟杨洋被误打误撞捉奸之后,钱小雨就把他工资存折给扣了,平时他买包烟,都得哀求半天! “那人家为啥都说你去过?” 对方一听他工资在媳妇手里,顿时就对他的怀疑,消散了大半,毕竟嫖娼可是个高消费,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说我去了,你们就信?我干的是民政,他们不认识书记、镇长,还能不知道民政办主任叫啥?我又没钱,我总不能靠感情去白嫖吧!” 郑为民咬死了自己没钱去消费,反正不给钱就不算嫖了! “人家为啥不说别人?” 负责谈话的警察决定换个方向,现在他们这个谈话思路,被郑为民引到钱上之后,就在情理上完全堵死了,再顺着这个思路下去,也不可能有什么收获。 “嘴长在她身上,咱还能管人家说话吗?你看看门口这么多人,难道全镇机关干部都来过?哪个娘们的生意如此兴旺?” 郑为民算是把狡辩、诡辩修炼成功了,警方想让他顺着自己的思路走,他非得给他们拉东扯西,为的就是让他们审不下去。 如果是别的事,他还可能实话实说,这卖淫嫖娼可是违法犯罪,别说他没干过,就算真干过他也不能承认啊! 如果是别的罪名,郑为民还有可能害怕,这卖淫嫖娼的罪名,又不是当场被堵到了床上,怕啥? 自古以来捉贼捉赃、捉奸捉双,你说他去花店,有什么具体的证据吗?你总不能仅凭几个失足妇女的口供,就捉人吧! 当然,这会来的都是正经警察,至少不会因为一面之词就随便逮人。 “你既然说你没去过,你有什么证据吗?” 警方发觉郑为民这家伙不是什么善茬,继续跟他矫情,就纯粹是浪费时间。而且他去嫖娼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现在都是市场经济,没钱人家肯定不会招待他。 只要郑为民能说出靠谱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去嫖过娼,这事也就算是过去了,上一个老王就因为从兜里掏出了六味地黄丸,这才被放了出去。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