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做他的小情人-《契约新欢,豪门1000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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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想到,她那时候还不到十四岁,竟然有这样的胆子离婚,母亲为了护她,也被抽了好几个鞭子。

    从那之后,父亲就将她跟母亲扫地出门,母亲带着她四处颠沛流离的讨生活。

    如果不是太过于辛苦,也不会累的得了癌症。

    想到此,她全身颤抖,抿着唇,踌躇了一会儿。

    最终咬咬牙:如果你真的愿意出钱救我母亲,我答应你!

    江以纯闭着眼,咬咬唇,终于做出了妥协。

    就这样,为了母亲巨额的医药费,她把自己卖了,卖给了她的前夫,大她十岁的男人――明皓寺。

    明皓寺与她达成协议,她必须做他的情人三年,他把医药费一次性全额汇去了医院。

    他们协议中的一条,就是不许她再住在那间破旧地屋里。

    只是江以纯也不愿意搬去明家,尤其是再睡他们曾经新婚的卧房,与他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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