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没有想到,她那时候还不到十四岁,竟然有这样的胆子离婚,母亲为了护她,也被抽了好几个鞭子。 从那之后,父亲就将她跟母亲扫地出门,母亲带着她四处颠沛流离的讨生活。 如果不是太过于辛苦,也不会累的得了癌症。 想到此,她全身颤抖,抿着唇,踌躇了一会儿。 最终咬咬牙:如果你真的愿意出钱救我母亲,我答应你! 江以纯闭着眼,咬咬唇,终于做出了妥协。 就这样,为了母亲巨额的医药费,她把自己卖了,卖给了她的前夫,大她十岁的男人――明皓寺。 明皓寺与她达成协议,她必须做他的情人三年,他把医药费一次性全额汇去了医院。 他们协议中的一条,就是不许她再住在那间破旧地屋里。 只是江以纯也不愿意搬去明家,尤其是再睡他们曾经新婚的卧房,与他同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