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手枪可以这么用-《与美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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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叶一凡准备用推开门离开房间的时候,一支黝黑的枪管无声无息的从门外伸了出來,恰好挡在了叶一凡想要离开的路线之上,如果叶一凡不采取任何措施的话下一刻他就会被这只手枪射出的子弹带走性命。

    叶一凡知道他碰上好手了,对方应该早就已经存在了,可是能这么沉得住气就说明对方不是一般人,其实叶一凡在杀掉两名佣兵的时候漏出了不少的破绽,可是对方都沒有利用这些破绽对叶一凡加以进攻,这说明对方非常的谨慎,谨慎到想要找一个最佳的机会有把握能够百分之百成功的时候再动手,在叶一凡要走出房间的一瞬间对方觉得机会來了。

    完成任务之后谁的心理上都会有松懈的时候,哪怕是这段时间非常的短暂那也是存在的,对方想要利用的就是这一点,他就是在等叶一凡完成任务之后出现松懈情绪的那一瞬间动手。

    正常人在心情放松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把手枪对着自己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发呆,在短暂的呆滞之后剩下的就是惊恐,正常人在惊恐的时候都会选择向后退或者向旁边闪避。

    但是叶一凡沒有,他知道在这个时候后退就是找死,对方已经将自己可能后退的所有的线路都计算清楚了,在这个狭窄的走廊之中不管叶一凡向哪边退都不可能规避对方的子弹,这个时候最正确的选择就是向前,一往无前的向前。

    几乎是在这把手枪出现的一瞬间叶一凡的左手就已经搭在了上面,很难想象一个人的反应速度竟然可以快到这种地步,也许叶一凡并不是反应过來之后才这样做的,这是一种本能,战斗的本能。

    叶一凡将手搭上之后向前轻轻的一送,然后整个手枪的击发系统就被叶一凡手动的卡住了,之后叶一凡大拇指按住了手枪的上半身,然后手腕向下一抖猛然发力,这把手枪就被叶一凡想玩一样的从对方的手中夺了下來,整个动作浑然天成的就好像对方将手枪递给叶一凡一样。

    这个过程虽然描述起來相当费力,但是所费的时间仅仅只有两秒钟,从对方出枪到叶一凡将手枪夺下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完成了,对方显然是沒有想到叶一凡的动作会这么快,但是对方也不是什么菜鸟,几乎是叶一凡将手枪从他的手中夺过去还沒有來得及调整将手枪正确的握在手中的时候,门口处就突然有人扑了进來,同时手上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惨烈的近身战开始了。

    对方手里面拿着的是一把著名的“大白狗腿”,愕,好吧,我先來解释一下,这是一把匕首的名字,它是由瑞士cool steel公司制作而成,刃长:12英寸 / 刃厚:5/16 英寸,设计原型取自尼泊尔库尔客族的传统战斗砍弯刀,外凸的刀尖与超长的切割线,使刀身落点很好控制,非常合适的重型战斗砍刀,难能可贵的是7毫米厚的刀身,能配合出一流的刀刃锋利度,是一支用于肢解的优良工具。

    对方手中拿着的就是这样的一把匕首,并不是什么狗腿,现在是生死搏命的时候,如果真是拿着一条狗腿上來拼命的话难道你们不觉得这很无厘头吗。

    让咱们言归正传,对方手里面拿着的是一把世界上最有名的匕首,其锋利的程度完全可以用吹毛断刃來形容,不要说是被这把凶器扎进身体之中,单单是让它划上一道口子就会让人非常难受,毕竟匕首身上那狰狞的血槽可不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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