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小子,人家看不上你,赶紧洗洗睡吧。”宁笑风抖着腿,嗤笑一声。王猛自讨没趣,悻悻地回到自己床上。 “特种兵?”宁笑风问,但心里十有□已经确认了。 只有特种兵才能在14秒内用绳子杀死一个人,就连士兵也未必能够做到,更别说是普通人。 “嗯。”他的回答还是冷冷淡淡的。 李子哲听了有些兴奋,他身子向前倾,兴致勃勃地问:“哇,特种兵耶,又帅又神秘!叶兄弟,你告诉我,特种兵的生活怎么样?” “还行。”叶初嘴角翘起讥诮的弧度。 李子哲和曾经的他想得一样,以为特种兵就像电视剧说得那样,帅气又神秘。 当他被选为特种兵后,才发现原来并不是那样。 叶初那一届特训营,有4个兵跑到活活累死,有些兵做俯卧撑做到差点腰断。 特种兵部队是用命拼的部队,他们都明白这一点。 所以每次出动,遗书总是整整齐齐地放在叠好的被子上。 叶初记得很清楚,有一次他们奉命去救一个被俘的兄弟。回来时,他的生殖器官被割掉,手被剁了,眼睛也被挖掉。他对大家说,痛快地给一枪吧。 身为堂堂男子汉,所有特种兵都哭了。 最后,那一枪,是叶初射的。 从那之后,叶初就知道,在战场上,只有两种人:死人和活人。 森林的夜晚总是特别冷,叶初套了件衣服就出了帐篷。 外面有一大群教官围着篝火大声地谈笑着。 森林野兽多,还有会吃人的野人,所以今天晚上由他们守夜。 叶初走到了稍微僻静的地方,谈笑声还是隐隐约约地传来。 他点了一根烟。 叶初的睫毛在月光下一根一根弯曲分明,修长的手夹着烟,有那么几分不羁的感觉。 “借火。”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叶初抬眼一看。 宁笑风上身只穿着一件紧身的子弹背心,勾勒出他强健的身材,露出了健壮的臂膀。 叶初不耐烦地将打火机扔给他。宁笑风也点燃了烟。 “身为特种兵警觉性这么低?”他在嘲笑叶初连他的脚步声都没发现。 叶初吐出一口烟,没有说话。 “你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居然会是特种兵。”宁笑风有些惊讶。 叶初扯扯嘴角,扬手抹了抹唇角。 弱不禁风?老子两世可都是曾经一个人徒手放倒了一头野猪。 见叶初一直不说话,他也不介意,“老子也是特种兵。” 叶初脸上闪过一丝异色。 “我是侦察兵,你呢?” “狙击手。” “我是18岁参军的。退役后,已经不适应这个社会了。生活过得平淡无奇,感觉很颓废,所以来这找刺激了。” 也就是,不怕死不要命了? 叶初笑了笑。 宁笑风挑眉看着叶初,明显在问你呢。 “为钱。” 最诱人也是最大众的理由。 如果可以,叶初并不想来这深山僻岭找罪受。选择雇佣兵这份职业,也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叶初曾经重生过一次。他死于一次战争,被人用枪爆头。那一世他还没有来得及回到家,也没能回去见弟弟最后一眼。这是他最大的遗憾,谁料到他竟然重生了,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他重生到当特种兵的时期,那次,叶初刻意让自己的脚受伤,而使自己逃过了一劫。 叶初知道,如果他不去,就会有人代替他死。他不是不愧疚,但是家里还有个弟弟等他回家。他从来不否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人,自私鬼就自私鬼吧,他不愿意再留弟弟一个人了。这一世,只希望能够好好照顾他。 不管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叶初都是个惜命的人。当年在边境线上偷袭敌军失败,他和战友们蹲在山洞里,心里念叨着两个字:活着,活着。 然后回去看弟弟。 18岁之前,叶初家境优渥,众星捧月,但一夕之间,父母被骗,公司破产,欠下大笔债务,紧随而来的是父母被害。 没有亲人愿意伸出援手,就怕惹上大麻烦,所谓的家道中落也不过如此。 第(2/3)页